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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1〕9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5-08 公开日期:2021-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8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8号的答复

唐晓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仲裁行为规范监督的建议》(第078号)已收悉,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仲裁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市仲裁工作确实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仲裁发展秩序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和问题,影响了仲裁公信力,制约了仲裁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常州仲裁委员会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仲裁公信力提升。

    一、加强和改进仲裁员队伍建设

    仲裁员的公正性、专业化直接决定了仲裁案件办理的质量,是仲裁机构公信力的核心体现。常州仲裁委员会将通过仲裁员换届、届中调整等时机,建设结构更加合理的仲裁员队伍。

    一是做好仲裁员选聘与解聘。坚持严入严出原则,从各地法律、经贸、建设、房地产、科技、金融等领域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教授、高级经济师、资深法官、律师中吸收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不断扩充仲裁员队伍的广度和深度。对发生违纪违法情况的仲裁员及时跟踪了解情况,对不适宜继续担任仲裁员职务的及时依法依规予以除名或解聘,保证仲裁员队伍的纯洁性。2021年4月,常州仲裁办通过仲裁员自查、向相关单位协查等方式,对仲裁员相关情况进行了排查。对经核查不符合仲裁员任职条件的人员,已提交委员会审议予以除名或解聘。

    二是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适当降低律师仲裁员的比例,加大从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中吸收仲裁员的比例。提高外地仲裁员的比例,满足外地当事人仲裁员选择需求。加强对仲裁员办案效果的考评,建立首席仲裁员名录,促进仲裁员办案能力提升。

    三是进行仲裁员理论与纪律培训。定期举办仲裁员专题培训,注重对仲裁员进行职业道德和理论实务方面的授课,不断丰富培训形式,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办案水平。

    二、充分发挥制度监督作用

    一是提高仲裁员信息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在现有的仲裁员回避、仲裁员声明制度基础上,打造仲裁员聘用、仲裁庭选任、仲裁员投诉等全链条的透明化,强化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仲裁庭选任制度、健全仲裁员投诉制度。2021年1月起,常州仲裁办设立了专门投诉电话、明确了投诉受理部门和人员,方便社会各界对仲裁的监督。

    二是提高仲裁裁决透明度,加强当事人监督。强化裁决书说理规范、探索推行仲裁庭不同意见公开制度、落实当事人权利和救济告知制度,完善仲裁案件程序查询系统、仲裁员评价系统,实现仲裁裁决实体和程序在当事人范围内的透明化,强化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监督。充分发挥《类案指引》的指导作用,供仲裁员在处理同类纠纷案件过程中借鉴参考,规范仲裁案件的审理,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2021年1月,常州仲裁办实施了《常州仲裁委员会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对当事人涉仲裁案件的信访流程、调查、答复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截止2021年5月已累计处理涉案信访事项3件,未发生重复信访的情况。

    三是落实仲裁员报告制度,加强仲裁办监督。完善和公布从立案咨询、仲裁保全、案件办理、收费退费、文书送达等仲裁全过程的制度,完成场所设置、服务流程、接待咨询、文书样式、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将仲裁员年度报告与临时报告制度相结合,将基本情况报告与办案情况报告制度相结合,建立完整的仲裁员向仲裁办的信息披露规范,强化仲裁办对仲裁员的监督。在尊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建立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的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的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确保仲裁裁决质量。

    三、严格落实外部监督制度

    一是加强与法院联系,接受司法监督。加强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法院对仲裁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促进诉讼和仲裁的有效衔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接受监察监督。主动对接司法局纪检派驻组,接受相关专项检查巡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标对表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制定《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仲裁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强化严格执纪铁律。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络,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公开仲裁办运行信息,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设置投诉信箱,开放网上投诉平台,开放微信公众号评论功能。积极宣传仲裁制度,扩大仲裁社会知晓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仲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仲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张加林

    经办人:周莉萍

    联系电话:85681634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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