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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三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5〕11号),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三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从2025年6月-8月期间的27个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6个项目(占比22%)和5名检查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常州市东港绿色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2.GH9芜申线航道溧阳段(K188+293~K194+500)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3.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
4.常州市104国道施家桥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5.丹桂路二期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
6.红星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徐德民、包旭、邵一、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询问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常州市东港绿色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人:常州市东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合同专用条款7.2.5条“如用地未按时提供等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监理人损失或增加成本的,发包人不予费用补偿,监理人不得因此提出费用索赔。”不合理。
2.投标人须知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表述有误,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要求。
3.投标人须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两个文件已废止,建议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合同专用条款中《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216-2000)已废止,应更新为JTS 252-2015。
(2)GH9芜申线航道溧阳段(K188+293~K194+500)疏浚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溧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档案材料里缺少招标文件备案表中的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港航养〔2025〕9号)。
2.招标档案材料中缺少投标单位江苏仲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相关材料,也未提供红名单证明文件。
3.评标专家抽取表中制表单位、制表人等签字不全。
(3)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招标人: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P133和P13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和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建议使用省厅苏交规〔2024〕6号文中最新版本。
(4)常州市104国道施家桥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P2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招标代理信用承诺书版本建议使用省厅苏交规〔2024〕6号文中最新版本。
2.P33招标公告和P113的9.3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已废除,应该修改为《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
3.P63,行政监督地址错误。
4.P156,表格填写不明确。P155中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P156表格中填写未到账。建议明确写明是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
(5)丹桂路二期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
(6)红星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简况里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中引用的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7〕142号)已废止,应更新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号)。
2.P22,信用承诺书建议使用省厅(苏交规〔2024〕6号)文中最新版本。
三、有关要求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需进一步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安全、环保、农民工管理等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
2.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将整改情况(招标人需盖章)于10月31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04323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张先琪;联系电话:8568623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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