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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1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复〔2017〕4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6-28 公开日期:2017-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溧阳市开展区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请示》(溧政发〔2016〕4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常州市在相关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府法函〔2017〕53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可以在溧阳市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原由溧阳市有关部门实施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 节能、散装水泥、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 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举办教育机构,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行政处罚权;
  3. 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 农业(含畜牧业、渔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 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 商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 文化(含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 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权;
  9.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 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 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 由《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溧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函》(苏政办函﹝2004﹞86号)明确予以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4. 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社渚镇、昆仑街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详细目录清单由溧阳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溧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确保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执法力量以及执法装备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相适应。执法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经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活动。
  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由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对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和指导、监督。
  五、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的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六、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溧阳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
  七、溧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其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其有效履行在社渚镇、昆仑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同时,社渚镇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法制保障能力和水平。
  八、溧阳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严格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法制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顺利实施。
  请你市接到本批复后,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溧阳市社渚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溧阳市昆仑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函告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此复。
  附件:1. 《溧阳市社渚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2. 《溧阳市昆仑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溧阳市社渚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我市综合执法,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并作多方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拟在我市社渚镇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合理划分事权与职能,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城乡一体的美丽城镇。
  二、工作范围和执法职能
  (一)在社渚镇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二)社渚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原由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农林、水利、商务、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民防、住房城乡建设、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详细目录清单由溧阳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一)在社渚镇设置综合执法局,下设若干执法中队。
  (二)综合执法局编制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由社渚镇人民政府根据财政实力及实际情况,依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人数,报市编办审批后确定,并可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一般由镇人民政府原执法人员、部门划拨人员和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三部分组成。
  (三)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实行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识,配备足够的行政执法装备。
  (四)人员经费、执法车辆、办公场所和其他所需经费均列入社渚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五)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由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管理。
  四、相关规定
  (一)明确执法主体。社渚镇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镇综合执法局作为社渚镇人民政府的下属职能机构,受社渚镇人民政府领导,具体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综合考虑条线部门执法文书的要求和镇区综合执法实际操作的需要,编制统一的执法格式文书,使用规范印章。
  (三)申领颁发执法证件。新调入和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
  (四)使用统一运行平台。以市级“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为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并与市级政府部门执法运行平台对接。
  (五)厘清分级管辖权限和职责。已统一由社渚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与处罚权有关的日常监管工作也由社渚镇人民政府承担。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为指导、培训和监督的关系。
  (六)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镇人民政府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类抄送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七)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社渚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溧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加强组织协调。社渚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建立健全定期商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存在分歧的报送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协调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溧阳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社渚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组成。
  (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市级执法部门与社渚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双月定期联系制度。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社渚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社渚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规范监督制约措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社渚镇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合理配备法制监督机构,规范执法程序,协调执法争议,负责案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考评,建立政务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依法、规范行使职权,并自觉接受市级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2
溧阳市昆仑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我市综合执法,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并作多方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拟在我市昆仑街道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合理划分事权与职能,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城乡一体的美丽城镇。
  二、工作范围和执法职能
  (一)在昆仑街道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二)昆仑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原由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农林、水利、商务、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民防、住房城乡建设、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详细目录清单由溧阳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一)在昆仑街道办事处设置综合执法局,下设若干执法中队。
  (二)综合执法局编制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由昆仑街道办事处根据财政实力及实际情况,依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人数,报市编办审批后确定,并可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一般由昆仑街道办事处原执法人员、部门划拨人员和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三部分组成。
  (三)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实行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识,配备足够的行政执法装备。
  (四)人员经费、执法车辆、办公场所和其他所需经费均列入昆仑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五)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由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管理。
  四、相关规定
  (一)明确执法主体。昆仑街道办事处为执法主体,综合执法局作为昆仑街道办事处的下属职能机构,受昆仑街道办事处领导,具体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综合考虑条线部门执法文书的要求和综合执法实际操作的需要,编制统一的执法格式文书,使用规范印章。
  (三)申领颁发执法证件。新调入和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
  (四)使用统一运行平台。以市级“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为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并与市级政府部门执法运行平台对接。
  (五)厘清分级管辖权限和职责。已统一由昆仑街道办事处行使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与处罚权有关的日常监管工作也由昆仑街道办事处承担。市级执法部门和昆仑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为指导、培训和监督的关系。
  (六)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昆仑街道办事处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类抄送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七)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昆仑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溧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加强组织协调。昆仑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建立健全定期商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存在分歧的报送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协调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溧阳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昆仑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市级部门组成。
  (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市级执法部门与昆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双月定期联系制度。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昆仑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昆仑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规范监督制约措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昆仑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合理配备法制监督机构,规范执法程序,协调执法争议,负责案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考评,建立政务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依法、规范行使职权,并自觉接受市级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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