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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 48 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06-18 公开日期:2016-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6年6月13日下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常州市相对集中有关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重点要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法制部门和编制部门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牵头工作和指导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要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协作联动,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会议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常州市相对集中有关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二、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市政管办要会同市编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尽快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和交易流程。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改革大局,积极稳妥推进职能和机构的整合,确保改革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会议同意市编办提出的《常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三、会议了审议《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开发区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先行区,是我市建设智能制造名城、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产城融合示范区的重要载体。出台《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全市开发区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辖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的发展目标和定位,通过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动开发区建设,将开发区建成全市“一城、一中心、一区”建设的主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同发展的强大引擎。
  会议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推动PPP项目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务实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市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国家和省先后修改了相关法律和条例,为了贯彻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我市对《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关修订。会议要求,下一步卫计部门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做好政策衔接,完善服务管理。
  会议同意市卫计委提出的《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第七届常州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选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第七届常州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方案。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会议强调,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此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策,加强督查指导和宣传引导。
  会议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老职工租金补贴和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老职工租金补贴和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工作方案。
  出席:费高云  韩九云  张耀钢  李小平  张云云
     方国强  史志军  常和平  李  林  汤正洪
  列席:庄小涛  李昙云  吴小华  彭  峻  周  庆
     黄建德  于卓人  戴旭光  严小倩  张凯奇
     王粉龙  黄  澍  张宏伟  杨  琪  周效华
     黄田明  贾金庚  史政达  潘冬铃  蒋自平
     朱志洪  刘  斌  陈宝兴  王  莉  吴新法
     薛  晔  李沛然  钱亚明  陆向阳  梅旭忠
     陈彩玉  管晓东  杨华夏  赵世平
  主持:费高云
  记录:吴震宇  姬忠兴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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