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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5-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委〔2015〕6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5-03-12 公开日期:2015-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经市总社党委研究,现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项 目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及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总社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细化分解工作责任,推动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加强组织管理和执纪问责,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促进全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把责任制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

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深化党务、社务公开,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等工作。

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组织人事处财务处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学习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政法规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

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

市直各企业

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和形式,注重正面引导,推进有供销社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市总社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深化作风行风建设

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   财务处   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

完善作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三解三促”,积极践行为农服务承诺,提升群众满意度。

组织人事处   监察室

组织开展对机关作风纪律、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监察室

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增强行业协会功能,强化行业自律。推进“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农服务社样板社”创建,深化“农村放心店”建设。组织开展对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经贸处

合作指导处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强化执行力和监督检查

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  财务处  监察室

机关其它各处室各市直企业

围绕市总社中心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及省社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执行力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办公室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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