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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3-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3〕26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3-07-04 公开日期:2013-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

    现将《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

    附件:《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2013年7月4日

     

附件:

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和省总社《关于开展农资经营质量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引领农资连锁企业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服务好现代农业生产和保护农民利益,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2013年“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以“放心农资”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以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资网络和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农资经营质量检查,加快构建畅通高效、规范经营、诚信安全、监督有效的农资流通体系,努力提高农资消费环境安全度、农资经营者诚信度和农民消费满意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打造农资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和引导系统农资企业争创各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推进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打造“农资放心服务示范店”15家以上,消费者对农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农资商品质量明显提高。系统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消费者对农资商品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企业参创率显著提升。系统农资企业全面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建立产品质量认证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企业参创率达到100%。

    (四)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密切配合农委、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市总社主管的农资协会,加强对农资行业的规范管理,倡导诚信经营。

    (五)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大力推进系统农资龙头企业的经营网络向农村零售终端延伸,提升放心农资服务的覆盖率和农资连锁配送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农资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常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功能以及在创建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和质量公开承诺制,督促农资经营网点切实履行“两票两账、一卡一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坚决杜绝制售假劣及低价竞争等行为。严格兑现质量承诺,及时解决农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围绕普及“放心农资”示范创建理念、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提升创建活动参与度,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倡导诚实守信、促进行业自律的活动,在系统农资企业举办“道德讲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参与“放心农资”示范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结合“农资放心服务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强化网点、企业、区域之间联动,深入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创建活动。

    (三)着力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各级供销社深入农资经营企业清理、排查经营情况和质量等问题,坚决取缔挂靠经营,切实加强对承包经营、加盟经营等的整顿规范,树立供销合作社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农资经营和质量水平。

    (四)推进农资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各级供销社以“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依托,指导系统农资企业合理布局网点,规范发展直营店、加盟店,推进连锁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体系,大力提高与农业产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的对接度,建立“由点到面”、分区域分品种推进农资供应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五)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新体系。在系统内大力推广集农资供应、农机服务、农技推广、农民培训的“四位一体”经营服务新载体,依托新型庄稼医院和物技结合推广服务部,加大与各地植保部门合作,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学种植培训、测土配方技术推广、统防统治等“技物结合”上门服务活动,大力推广绿色有机肥、营养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的应用,减少肥药使用量,节本增效、助农增收,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六)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各级供销社将农资经营和质量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对本辖区农资经营情况和质量问题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验。农资企业要大力发展自身品牌,并选择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增强市场供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创建质量优、价格优、服务优的主导品牌体系,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供销社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层级监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主抓、专人主管的监管责任机制,以质量检查和创建活动为抓手,把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系统监管能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供销社要以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普及农资安全知识、指导农户安全施肥用药,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协调配合。“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调配合。各级供销社要及时、主动汇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的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总社加强对“放心农资”示范创建工作的调研和督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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