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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8-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18〕1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8-11-07 公开日期:2018-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
关于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建督〔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统一规范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车辆编号

      车辆编号由四位数字组成,参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号编排规则,市本级为0000—0999,溧阳市为1000—1999

天宁区为2000—2999,钟楼区为3000—3999,新北区为4000—4999,武进区为5000—5999,金坛区6000—6999,经开区为7000—7999。

      二、完成时限

      车辆标识涂装工作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对接车辆产权单位、本级财政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标识涂装工作的经费保障、具体实施和证照变更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级城管执法部门。

      2.市局和市支队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工作的监督检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

/upfiles/admininfo/20181114/20181114144057_15832.pdf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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