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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简报第11期
索 引 号:014110253/2015-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5-06-10 公开日期:2015-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物价窗口妥善处理出口加工区企业废料出区销毁报批事宜等信息。
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简报第11期

本期导读:

1、物价窗口妥善处理出口加工区企业废料出区销毁报批事宜。

2、城管窗口主动靠前为轨道交通项目提供上门服务。

3、国土窗口牵头召开市局审改调研及电子政务运行协调会。

4、公安窗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苏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

   

灵活应变解难题,倾情助力树形象

—物价窗口妥善处理出口加工区企业废料出区销毁报批事宜

近日,常州市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专程赶赴“中心”物价窗口,就园区企业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料出区销毁的相关事宜,向窗口提请协助报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无商业价值的边角料和废品,需运往区外销毁的,应需凭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和环保部门的批件,向主管海关办理出区手续,海关予以免进口许可证件、免税”,但由于《办法》中既未对“商业价值”作出明确界定,也未提及具体的评估模式,在一无范例,二无标准的情况下展开操作处理,就全市范围来说尚属首例,难度可想而知。

尽管困难重重,在经过简单通气后,窗口仍然决定接受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委托,同时旋即展开跟进处理,一方面,及时向主管局汇报具体情况,联系有关部门组成联合价格认定小组;另一方面,妥善安排实地勘察,工作组深入一线展开工作,认真核查废弃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等书面材料。同时,按照预设的废料回收成本,展开分类甄别,确定“有”“无”回收价值。经过反复测算,最终认定该批次废料处理总成本远高于本身估价,且无循环利用的价值,窗口依据这一结果出具了相关证明,并协助企业顺利完成了出区销毁的报批手续,在妥善解决企业生产运营难题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后续有效解决同类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管窗口主动靠前为轨道交通项目提供上门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520日市城管局窗口会同武进、新北两区环卫部门专门到市轨道公司就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进行了专题指导。窗口工作人员就手续办理、运输车辆和单位的要求、消纳场所的要求等事项对轨道公司各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说明,并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疑惑逐一进行解答。

◆国土窗口牵头召开市局审改调研及电子政务运行协调会

526日,市国土资源局专题召开行政审批改革调研及电子政务运行协调会,“中心”国土窗口对口牵头此次会议,相关领导、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会并作交流。会议围绕主题,采取分类集中、分段统计的办法,对各条线业务展开、审改推进以及电子政务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讲评,各参会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就落实审改要求、强化电子政务系统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梳理了审改流程,形成了具体的优化办法,并现场对接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明确了相关职责,为下一步持续深化审改、提升电子政务平台运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安窗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苏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的《江苏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让惠民新政落地生根, 525日起,行政许可服务支队开展了集中学习周活动,利用每日晨会时间,由出入境、户籍、交警等窗口业务骨干结合本部门业务进行具体解读、深度讲解,确保“中心”公安窗口所有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知晓省厅惠民措施内容,详悉相关许可服务事项办理环节流程,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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