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为推动常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市民政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1、推动《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2023—2024年,《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先后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预备项目和正式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调研起草,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立法小组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意见,对辖市(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走访,以及外出调研等,充分吸纳先进省市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经验与做法。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形成《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建议稿),经十多轮修改后,《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批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2、完善民政政策措施。社会救助方面,印发《常州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居、美居、乐居”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3000多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实施关爱行动,设立特殊困难群体慈善帮扶专项基金,开展“福彩筑梦情暖边缘”帮扶行动。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从内部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办及公建民营和民办托养机构服务质量;印发《跨县(区)级行政区域老年人助餐补贴政策》,解决“人户分离”老年人用餐难问题。社会事务方面,出台《常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护,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建立殡葬领域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非法占耕、占林及自然保护地等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规范管理秩序。社会组织方面,出台《常州市简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有关程序的通知》,畅通“僵尸型”社会组织退出通道、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工作指引》,严把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关口、强化规范运行导向,全面助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依法履职
1、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依据2025年实施的《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编制市设权力事项2项。加快推动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和“个人身后一件事”,统筹各级民政部门设置“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窗,与数据局协同推进困难群众关爱帮扶事项“一平台办理”。做好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的认领,及时维护更新办事指南。汇编《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指南》,明确涉及6个业务处室29项政策事项的工作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内容,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度。制作“社会组织服务卡”,明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分离机制中的权责划分,提高服务社会组织换届、登记咨询的便捷度。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慈善等领域监管力度,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9次,跨部门检查21次。巩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出台《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专用存款资金管理规则》,推动辖市(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立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系统,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有效线索10条,3家社会组织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取缔2家,劝散1家);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服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和联合执法,着力破解制约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对发现问题的组织进行行政执法,共对7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给予警告、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持续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出台《常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强化殡葬行业综合监管。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等活动,社会组织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争取帮扶政策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1321.92万元。新增行业协会商会“推广点”至60家,及时传达助企惠企新政策,同步收集企业需求与政策执行反馈情况。大力开展“常有爱·筑未来”社会组织稳岗就业品牌活动,全市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和见习岗位13736个,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77场次。社会组织相关18个先进集体和6名个人荣获“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表彰”。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4月至10月市民政局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针对5个方面的问题(乱收费罚款检查、违规趋利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滥用职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进行自查自纠。在民政局网站搭建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对照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向社会公布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计划、检查标准、检查文书六方面的内容。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要求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做好申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相关工作,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全年新增执法人员5名。制定《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组织局机关、辖市(区)民政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全省民政法治及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如山讲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利用“常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持续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为群众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流程,将局所有出台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审查或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全年审查各类合同及政策措施类文件98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策制度与上位法有序衔接。2025年制定出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文件都依法依规报请司法局备案,并上传备案平台。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2025年度民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文件出台的前置刚性环节,建立“起草部门自查+法治机构复审+法律顾问把关”的三级审查机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未通过审查的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党组会审议或发布。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回头看”,对已出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竞争影响进行评估,动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款,确保民政领域政策制定既符合民生保障需求,又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民政服务供给创造良好环境。全年审核各类政策措施类文件11件,政府采购类文件16件。
(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1、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核心,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公开平台、强化信息管理。依据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梳理并全面公开职能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关键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发布“起草—复核—终审”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殡葬服务机构收费公示专栏”等板块,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条。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常州民政公众号全年推送微信286条、资讯356条,累计阅读量超75866万人次,权威信息转载及时率达100%。
2、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市民政领域信访及安全稳定情况汇报,牵头重点个案研究处置,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暨重点工作调度会,对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部署。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四轮涉稳风险系统摸排,对长期、反复的信访个案和存量问题“一案一策”分析研判,切实做好“9·3”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依法依规办理各类信访事项,突出做好央巡、省巡信访件的办理答复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分管市长亲自接待信访群众,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5年办理各类信访和群众诉求事项400余件,其中央巡、省巡信访件8件,化解长期疑难重复信访事项1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述法工作推进情况
1、切实加强对法治民政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民政工作要点,坚持民政法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全面系统推动民政法治化进程。局党组常态化集体研究法治工作,2025年局党组会议题中共有15项法治相关议题。坚持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相关内容写进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对照考核。
2、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研讨,全年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学法4次,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2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带领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严格对照《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按时序进度实施。2025年主持召开10次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4、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认真做好《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收官年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贯,根据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清明宣传月”“社会救助宣传月”等活动,创办民政普法大讲堂,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民政领域服务、监管、执法全过程,利用常州民政公众号和常州民政网及时发布新规定、解读新政策,努力推动民政领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度。
三、存在不足
2025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民政领域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市民政局将通过夯实制度根基、聚焦民生痛点、强化监管效能、建强执法队伍,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民政政策措施的完善。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精准梳理现有法规政策的薄弱环节,主动回应社会需求,加快出台或修订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民生保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加强民政政策文件出台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对民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实行全流程审核与动态管理,从制度层面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持续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民政领域政策文件出台的前置刚性环节,重点排查养老服务资金分配、社会事务管理等政策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问题。
(四)加强民政领域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制定详细抽查任务清单、细化监管操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进一步增强监管的日常性、基础性,维护监管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应对复杂场景的处置能力,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严格的民政行政执法铁军。
常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