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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消费综合补贴实施细则
索 引 号:014109453/2022-002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信产业〔2022〕395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2-12-23 公开日期:2022-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消费综合补贴实施细则
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消费综合补贴实施细则

为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使用效率,引导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常工信产业〔2022〕32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方式

通过发放充电消费优惠券的方式,对消费者使用“常州行”APP-“常电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充电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消费者在平台充电消费支付时予以满减抵扣。

二、补贴时间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底前,适时开展数轮补贴活动。活动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金兑付清算

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预拨兑付、据实清算”。活动开展前预拨部分补贴资金至常州市市民卡建设有限公司(常州行APP运营企业),活动开展期间视优惠券阶段兑付情况补充拨付部分补贴资金,活动结束后对优惠券实际兑付情况予以审核清算,根据清算结果拨付剩余补贴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消费者需在平台注册个人账户;

(二)一次充电只可使用一张优惠券;

(三)优惠券设有使用期限,逾期自动作废;

(四)鉴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计费系统的特殊性,单次充电消费金额不高于充电开始前的账户余额。为保证优惠券的正常使用,建议单次充电开始前,账户余额高于拟使用优惠券面额1元以上。

本实施细则由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常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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