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市交通运输“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予以执行。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交通运输“法润交通•与法同行”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建全省交通运输“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苏交法〔2018〕23号),充分发挥普法骨干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组建全市交通运输“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交通、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整合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资源,搭建普法志愿服务平台,开展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维权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服务于法治交通建设。
二、服务内容
面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交通建设成就。
(一)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法治交通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相关的法律服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协调处理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培育法治理念养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开展普法活动。组建法律宣讲团、法治文艺演出队等专项服务队,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满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求。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志愿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全市交通运输“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支队,由局分管领导任支队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副支队长。支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
全市共设10个服务队,其中局机关及市公路处、运管处、航道处、地方海事局成立市直服务队,各单位明确2人,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建。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单位成立各单位服务队,单位分管领导任服务队队长。
四、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一)志愿者权利
1.参加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普法志愿服务培训;
3.优先获得普法志愿者组织和其他法律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对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志愿者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
2.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普法志愿者服务承诺,传播法律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普法志愿者的形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普法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其它义务。
五、志愿服务形式
普法志愿者支队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各级团组织,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普法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法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参加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时,普法志愿者可佩带以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
六、招募规定
(一)招募名额。60人以上的部门单位组建的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的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要按照“广覆盖、重质量”的原则,积极倡导和鼓励法律工作者和热心公民成为普法志愿者。
(二)招募范围
1.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优先招募具有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
2.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高校师生;
3.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并热心于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质和愿意学习钻研法律知识,愿意为普法事业贡献力量者。
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审核建档。服务队负责对普法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支队备案后建立个人档案,编入相应的普法志愿者服务队。
(五)注册。申请人向所在的服务队提出申请,并填写《全省交通运输机关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服务队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留档备案。
(六)完成时间
1.招募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各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完成队伍成立、人员招募等工作。
2.上报时间:各服务队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将《全省交通运输机关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汇总表》(含电子档)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是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普法形式的重要创新。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主动协调。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确保人员保障、责任分工、工作职责、序时进度等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发挥好领导职能,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积极宣传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展现普法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进一步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董文杰电话:0519-85682126 传真:85682138
邮箱:czjtj_fgc@163.com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
2.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登记表
3.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汇总表
附件1:
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普法志愿服务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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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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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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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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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队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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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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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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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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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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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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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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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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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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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
支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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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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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省交通运输机关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编号(登记机关填写):(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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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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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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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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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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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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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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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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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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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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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
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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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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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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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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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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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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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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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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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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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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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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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悉知《江苏省志愿者服务条例》和《江苏省志愿者管理办法》,愿意申请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奉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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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
服务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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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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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
支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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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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