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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3-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3〕80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3-04-17 公开日期:2023-04-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3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风险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全市文广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全面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年内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和交流。持续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各级文广旅行政部门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文广旅领域基层一线。

2. 夯实筑牢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文广旅行政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有效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下沉督导等手段,有力推动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二、巩固提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3. 开展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摸清项目现状,核查全市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类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情况。压紧压实相关项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景区管理机构日常监管责任,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玻璃栈道项目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依法办理登记,完善经营资质,履行备案手续,达到应备尽备,切实准确掌握监管底数。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将备案经营单位纳入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过渡期后,文广旅行政部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规范经营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密室逃脱经营场所安装“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装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措施。

三、全面防范化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5. 扎实开展重点文广旅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市消委办统一部署,制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组织开展旅游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文广旅领域火灾事故。

6. 强化A级旅游景区安全保障监管。加强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利用评定复核等手段,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对大型游乐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通道、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既有建筑安全等开展摸排巡查,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风险隐患。

7. 加强旅行社经营试点国家出境团队旅游活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出境团队旅游各项规章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境外供应商和合作商,科学规划旅游产品和线路,优化旅游团队规模,依法与合作商、供应商及游客签订包含安全条款的规范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做好安全评估,及时下架不合格旅游产品。

8. 强化旅行社旅游包车租用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五不租”要求,重视导游安全教育,配合旅游客运企业做好旅游包车进站安全例检工作,落实行前行中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旅游包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9. 有力推进文旅经营异常企业清理工作。着力规范文旅企业单位合法依法经营,严密防范经营异常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文旅行政部门,组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规范,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良好的文旅市场秩序。

10. 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围绕“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以及防汛抗洪、高温、冰雪等关键节点,适时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研判安全形势,强化安全保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下沉开展督导和检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11. 着力强化游客出游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年重大节假日及暑期、冬季重点时段,结合实际,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安全旅游提示,引导游客密切关注旅游地天气变化、加强风险评估,遵守当地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不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探险。

12. 深入开展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督查排查。持续组织对广播电视行业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播出。

13. 加强自驾游营地安全监管。要强化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严格营地建设安全标准,制定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方案,年度安排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

14. 加强对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艺术类培训机构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和突发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检查,对培训场所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责令停业整改。

四、着力提升文旅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15.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旅游业复苏关键期,要指导督促辖区文旅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旅游星级饭店、重新开业的文娱场所、文博单位消防安全,A级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长时间停运,熟练员工、技术人员流失缺失,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行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16. 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持续深入推进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完善文物安防、消防、防雷基础设施设备,重点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扩大文物“智慧消防”建设试点范围,全面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实施文物预防性“靶向”保护。

17. 推进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效能提升。结合“一网统管”持续完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对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精准化调度、智慧化管理、实时化监测。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基础信息库,加大对文物全流程安全监管和博物馆库房监控技术支持力度,实现馆藏文物信息可查询、行程可跟踪、实时可监控。

18. 持续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同防共治格局。不断完善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将安全生产纳入文广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各级文广旅行政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9. 不断健全完善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对各类文广旅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指导开展防汛抗旱过程中文物保护、景区关闭与恢复开放,游客转移避险、救护、疏导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0. 广泛发动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安全知识竞赛、专家讲座、视频宣传等形式,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和防范意识。督促指导文广旅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经营场所、文化和旅游活动,开展提示性和公益性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全市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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