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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3-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3〕19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3-05-28 公开日期:2013-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防汛防旱工作,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汛防旱工作部署如下:

    一、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9日。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周宣传主题,以多种手段、多个平台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全市活动安排: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集中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人员以及农民工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在常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举行事故警示教育图片和视频展;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为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3.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 -16日)。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和改进应急预案的实效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工伤预防与急救知识讲座”活动。由市安委会主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二医院承办,通过宣讲工伤预防与应急处置知识,减少工伤发生率、致残率,提高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度;6.“安康杯”知识竞赛。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活动,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防汛防旱工作

    (一)防汛防旱工作形势。据气象预测,今年入梅时间约在6月中旬后期,出梅约在7月上旬中后期,梅长17~23天,雨量正常,但降水时空可能分布极不均匀,且强雷暴、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可能频发,出梅后有一段晴热少雨天气,可能出现明显伏旱。各单位要从构建“平安供销”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暴雨、强雷暴、大风、干旱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工作,立足防大汛、防大旱、救大灾,切实把各项防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排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努力夺取今年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开展防汛防旱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防汛防旱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检查防洪排涝设施,做好防汛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及时清除阻水障碍,保证排水管网畅通。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抓紧落实处理措施,确保在汛期到来前能全部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确保防汛物资、机械、器材全部到位,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防旱防台预案。

    (三)加强汛期值班,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入汛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防汛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汛期的安全值班制度,安排和落实好汛期值班及领导干部带班,确保汛期各类防汛设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增强突发性严重受涝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防汛防旱责任制,提高防汛防旱整体效能。对汛前准备、防汛检查、抢险组织和物资储备,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汛防旱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做到行动迅速,思想重视,措施扎实,充分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迎战今年可能发生的各种水旱灾害的准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销系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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