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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72/2018-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8-01-05 公开日期:2018-0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
常州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

    2017年,常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按照“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社会救助办法,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创新,提升了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取得了较好地社会实效。

    一、加强城乡低保保障,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17年底,常州市共保障城市低保5886户,8852人;农村低保11731户,19222人;低保边缘10224户。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76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与核对中心联动,对全市低保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效果明显,对比2016年全年的低保19586户,32229人,1.89亿保障金,分别减少10%,12.9%和6.9%。

    二、全面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做好提标工作。我市自2013起开始实行以辖市、区为单位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发放,2015年首次实现全市统一公布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又顺利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大市一体化。通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升工程,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连续大幅提高,2017年已达760元/月,全市居民首次共享一个低保标准,保障了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完善医疗救助办法,编好困难群众医疗托底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类市区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80%。,门诊的封顶线为500元,住院的封顶线为5万元。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三方面突破: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市本级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扩大了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三是规范就医秩序,引导分级诊疗。医疗救助对象已全部实现通过医疗救助平台实时救助。创新大病医疗救助模式,变过去的现金救助为送保单,为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购买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形成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补充”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2017年,医疗救助市本级共救助76490人次,共支出救助金额1594.51万元。

    四、落实“救急难”政策,建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全面建立起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依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01号)规范了临时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2017年,全市临时救助共支出救助金607.794万元,共5365户。按家庭性质分:低保家庭394户,特困家庭72户,其他一般家庭4899户。按户籍性质分:当地户籍5343户,非当地户籍22户。

    五、创优受理服务方法,规范救助政策程序。立足“核对机制”审查模式,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家庭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发了一门式受理工作平台软件。出台了《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办法从申请救助的申请对象、核对流程、签订委托书等方面对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了规范。全面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展开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程是:户主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受委托的居(村)委会接受申请材料,进行办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调查——核对中心进行经济状况核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进行乡镇、社区二级公示,低保发放做到手续完备、账册齐全,定期公示发放记录。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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