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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9〕8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9-07-16 公开日期:2019-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市政府决定调整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丁 纯 市长
  组  长:许 峥 副市长
  副 组 长:薛 晔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 革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梅向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泉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纪 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朝晖 市科技局副局长
       宗 纲 市工信局副局长
       周达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洪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美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洪兴 市人社局副局长
       余立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龙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贡浩平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 捷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市园林局副局长
       周 洪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 亮 市水利局副局长
       阎晓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圣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严旭华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张洪兵 市卫健委副主任
       吕建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潘立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钦利 市体育局专职委员
       杨 敏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诸俊峰 常州海关副关长
       曹小鹏 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潘立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区、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研究提出质量强市政策建议和工作方案,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推动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交年度产品质量报告。做好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质量强市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绩效考核。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 市委宣传部:围绕质量强市建设,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宣传方案,协调和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3. 市发改委:推动质量强市发展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服务业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培育工作。规范粮食流通领域秩序,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4. 市教育局:抓好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5. 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促进质量提升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建设,促进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6. 市工信局:引导督促工业和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质量攻关项目,加强制造业品牌培育和质量标杆建设工作。
  7.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
  8. 市民政局: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在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
  9. 市财政局: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推动监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强企建设。
  10. 市人社局:推进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推动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11. 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审批。
  12.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环保政策措施,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13. 市住建局:组织制定和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建筑业品牌培育工作,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建筑业质量报告。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性能,保障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14. 市城管局: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优化中心城区绿化,提高绿地景观质量与生态服务功能。
  15. 市交通局:组织制定和实施交通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交通行业品牌培育工作,强化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交通行业质量报告。
  16. 市水利局:组织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水利行业品牌培育工作,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水利行业质量报告。
  17.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8. 市商务局: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19. 市文广旅局:在文化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业服务质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在旅游业探索推行服务质量管理认证。
  20. 市卫健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在职业健康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
  21.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评审工作所涉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和绩效做出评价。
  22. 市体育局:在体育产业探索推行服务质量管理认证。
  23. 市统计局:做好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相关指标统计工作,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24. 常州海关:承担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进出口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进出口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加大对进出口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扶持优质企业成为海关AEO认证企业享受高信用企业优惠待遇,提升企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
  25. 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加强货币政策工具管理,加强窗口指导导向,合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为质量强市建设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质量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质量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按照要求参加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相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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