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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发布2016年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6-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6〕6号,常财农〔2016〕50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6-06-08 公开日期:2016-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发布2016年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6年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苏发〔2015〕31号)精神,围绕2016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支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发布2016年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补助原则

    按照“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精神,从2016年起,我市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对照标准,择优补助。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实行总额调控。申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健全。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分“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两大类。“先建后补”的项目:“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建设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的项目: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奖补、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奖补、农产品直销中心(电商服务站)建设奖补。

项目申报主体、扶持内容与补助标准具体为:

   (一)“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乡镇基层供销社,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的项目3个,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扶持内容:推动基层社创建具有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综合性合作社,发展连锁网络、冷藏储存、物流配送、农村电商服务站、农产品产地收集市场、商贸中心等。

    3.补助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总投资30万元以上,经评定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社经营服务场所新建改造、经营服务设施添置等。

   (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常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名录参见供销合作社网站),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的项目10个,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扶持内容:发挥农民合作社多元化服务及示范带动作用,以发展农村流通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农业观光旅游业、植物工厂和高标准农业设施栽培为重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补助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项目申报采取竞争立项,项目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场所新建改造、经营服务设施添置等。

   (三)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项目

    1.申报主体:为农服务社所在地的基层供销社,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的项目10个,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扶持内容:按照省总社《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苏供办〔2013〕23号),重点提升完善“两超一院”服务功能和为农服务社整体服务形象。

    3.补助方式和标准:以奖代补。平均每个综合服务社改造投入不低于4000元。建设完成后,由各辖市区供销社组织考评,综合评分80分以上合格,市供销总社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抽查复核。对每个改造提升考评合格的综合服务社一次性奖励补助3000元。

   (四)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基层供销社,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的项目30个,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扶持内容:对照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标准、“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标准(见附件6、7、8、9),开展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提升整体形象,增强服务能力。

    3.补助方式和标准:以奖代补。按照市总社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与“技物结合”示范店考评办法,由辖市区供销社组织考评,80分以上为合格。市供销总社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抽查复核。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平均每个网点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门店形象提升、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和服务设施投入等方面。

   (五)农产品直销中心(电商服务站)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供销社系统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的项目10个,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扶持内容:对照农产品直销中心建设标准、电商服务站建设标准(附件10、11、12、13),推进农产品直供直销线下展示展销和线上交易,提升农产品销售的组织化水平。

    3.补助方式和标准:以奖代补。按照市总社农产品直销中心及电商服务站考评办法,由辖市区供销社组织考评,80分以上为合格,市供销总社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抽查复核。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直销中心(电商服务站)形象提升、基础设施、经营设施、服务设施投入和电商软件购置等方面。

    三、项目实施程序

    1.项目受理。由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和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请和受理工作。

    2.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对照项目类别填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和项目表(见附件2、3、4、5)。项目申报材料完成后,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以联合行文方式,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立项。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对各辖市区组织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和公示。

    4.项目审计。市供销合作总社会同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申请补助。根据申报项目规定建设期限、建设完成情况和考评结果,各辖市区供销社和财政部门于2016年8月31日前,汇总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及有关情况,联合行文上报市总社、财政局,并附报项目中介审计报告、《常州市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申请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14)等基础资料。

    6.项目复核。市供销合作总社、财政局接到各辖市区供销社和财政部门申请材料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组织项目复核工作。对通过复核和财务决算审计的项目,经会商、公示后下达有关文件和补助资金。

    四、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由各辖市区供销社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各地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联系方式等信息,项目申报前必须在当地进行公示。符合指南要求申报的项目,但项目所在辖区供销社建制不健全的,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直接负责受理。

    2.项目申报要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的若干关键环节编制项目建设内容。一个项目主体的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类别补助,一个项目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设内容可以申请不同的对应项目类别补助,但补助金额受补助额度限制。

    3.各地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择优上报,特别要加强项目资格审查,严禁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将按照竞争立项的要求筛选立项,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对申报项目质量不高的,将扣减相应立项项目规模,以确保项目质量。

    4.项目一经申报立项,原则上不予变更,项目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在项目审计核查中,如发现项目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申报完成的建设内容不在项目指南扶持的期限范围内等,存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申请资金扶持范围,并且在两年内不得申报供销社系统项目扶持。第三方中介机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由市供销总社承担。

附件: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3.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4.三星级为农服务社改造提升申报表

      5.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申报表

      6.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标准

      7.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考评表

      8.“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标准

      9.“技物结合”示范店考评表

      10.“农产品直销中心”建设标准

      11.“农产品直销中心”考评表

      12.“电商服务站”建设标准

      13.“电商服务站”考评表

      14.常州市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常州市财政局

 2016年6月8日 

附件1: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附件2:

“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基层社名称:

 

项目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明细表

项目建设内容

规格材质

标准

计量单位

规模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一、经营场所

新建改造

 

 

 

 

 

 

1.

 

 

 

 

 

 

2.

 

 

 

 

 

 

···

 

 

 

 

 

 

二、经营服务

设施添置

 

 

 

 

 

 

1.

 

 

 

 

 

 

2.

 

 

 

 

 

 

···

 

 

 

 

 

 

三、其他

1.

 

 

 

 

 

 

2.

 

 

 

 

 

 

合计(元):

 

建设期限:

本项目于   年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   月,   年   月完工。

项目成效

 

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意见(盖章)

 

辖市(区)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意见(盖章)

 

常州市财政局意见(盖章)

 

附件3: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明细表

项目建设内容

规格材质

标准

计量单位

规模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一、基础设施

建设

 

 

 

 

 

 

1.

 

 

 

 

 

 

2.

 

 

 

 

 

 

···

 

 

 

 

 

 

二、生产、服务设施建设

 

 

 

 

 

 

1.

 

 

 

 

 

 

2.

 

 

 

 

 

 

···

 

 

 

 

 

 

三、其他

 

 

 

 

 

 

1.

 

 

 

 

 

 

2.

 

 

 

 

 

 

合计(元):

 

建设期限:

本项目于   年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   月,   年   月完工。

项目成效

 

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意见(盖章)

 

辖市(区)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意见(盖章)

 

常州市财政局意见(盖章)

 

附件4:

三星级为农服务社改造提升申报表

名  称


三星级批次


建办时间


建办形式


服务面积(㎡)


生产资料供应

生活资料供应

超市

面积

(㎡)

品种

(个)

是否

连锁

连锁企业名称

供销合作社是否参股

配送率

(﹪)

超市

面积

(㎡)

品种

(个)

是否

连锁

连锁企业名称

供销合作社是否参股

配送率

(﹪)













庄稼

医院

农产品收购

废旧物

资回收

其他经营性服务项目





公益性服务

项目(个)


具体

项目


提档

升级

内容

内外

形象

出新

更新

主标牌

更新服务

项目标牌

粉刷

内外墙

翻新

吊顶

翻新

地面

更新规章制度标牌

其他具体

改善项目








服务

功能

完善

扩大“两超”面积

更新货架

增添服务设施设备

拓展其他具体服务项目





县社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社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建设单位


网点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形式

□直营  □加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营业额

万元/年

营业面积

平方米

申报

类别

□升级改造农资连锁网络 

□创建“技物结合”示范店

□发展农产品直销中心

□建设电商服务站

预计投入建设资金

万元

投入建设

主要内容

及社会效益


辖市(区)供销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   准

1

经营种类

化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小型农机具及配件等满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

2

经营环境

营业面积在40㎡以上,地面硬化、清洁卫生,码垛堆放整齐,经营场地与生活区分开。店招按市供销总社统一模板制作,店内外广告整齐有序。

3

设施设备

有必须的货柜货架;设立必要的储存区域;配备和规范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运输工具并提供送货服务;配备合格的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4

经营管理

合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经营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服务内容、管理制度、价格举报电话、企业服务电话等;自行采购的商品应向公司总部或基层社报备;所有产品明码标价,有完备的进货销售台账;执行上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5

技物服务

经营人员熟悉农资商品知识,掌握商品使用技术;门店提供预约订货、拆整卖零、送货上门、旺季延时供应等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农产品和农资商品供求、价格、不定期开展“技物结合”集中培训或上门指导;售后服务完善,有用户需求登记表和农户意见反馈表。

附件7:

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考评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评

得分

一、经营管理

70


1

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8


2

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饲料、小型农机具及配件等满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

8


3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统一明码标价。

5


4

建立完备的进货销售台账。

8


5

自行采购的商品应向公司总部或基层社报备。

5


6

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供销合作社组织统一标识、价格举报电话和企业服务电话等。

8


7

售后服务完善,有用户需求登记表和农户意见反馈表。

5


8

门店提供预约订货、拆整卖零、送货上门、旺季延时供应等服务。

6


9

经营人员应熟悉农资商品知识,掌握商品使用技术,善于经营管理。

6


10

不定期开展“技物结合”培训或上门指导。

5


11

执行上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6


二、设施及环境

30


1

营业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6


2

店名标识要清晰,设计制作规范,店内外广告整齐有序。

6


3

货架、柜台配备齐全。

6


4

有消防设施、防盗设施、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

6


5

店堂内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6



总计:

100


附件8:

“技物结合”示范店建设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   准

1

基本要求

达到升级改造农资连锁网络建设标准,营业面积在60㎡以上,店堂内悬挂主要农技宣传挂图,配备当季农资科学使用和识假辨假的宣传资料以及宣传设备等。

2

“技物结合”

服务要求

(1)设立“庄稼医院”。提供病虫害防治、农技知识培训、良种和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信息和技术服务,将庄稼医院管理制度、服务制度以及庄稼医生(农技专家)个人简介、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在显著位置明示,庄稼医生(农技专家)每周在“示范店”坐诊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做好台账记录。

(2)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一个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建立完备的用户档案,实行档案动态管理,记录内容全面详实,并及时更新。

(3)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各类农技培训、讲座、现场指导10次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

附件9:

“技物结合”示范店考评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评

得分

一、经营管理

80


1

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各类证照齐全,服务内容和管理制度上墙公布。

8


2

经营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在3大类以上,经营的农资商品实行连锁配送。

8


3

对接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一家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

8


4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统一明码标价。

5


5

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供销合作社组织统一标识、价格举报电话和企业服务电话等。

5


6

实行“两票两帐,一卡一书”制度。

8


7

建立完备的进货销售台账和用户档案,实行档案动态管理,记录内容要全面、详实,并及时更新。

8


8

售后服务完善,有用户需求登记表和农户意见反馈表。

6


9

设立“庄稼医院”,有完备的标识标牌,开展“技物结合”服务,庄稼医生(农技专家)每周在“示范店”坐诊时间不少于5小时。

8


10

经营人员应熟悉农资商品知识,掌握商品使用技术,善于经营管理。

5


11

每年开展各类农技培训、讲座、现场指导10次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

6


12

执行上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5


二、设施及环境

20


1

营业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

5


2

店名标识要清晰,设计制作规范,店内外广告整齐有序。

3


3

货架、柜台配备齐全。

3


4

有消防设施、防盗设施、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

3


5

店堂内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3


6

有当季农资科学使用和识假辨假的宣传资料以及宣传设备等。

3



总计:

100


附件10:

“农产品直销中心”建设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   准

1

经营品种

生鲜超市经营品种30个以上;农产品直销店经营品种10个以上;农产品销售专区(柜)经营品种20个以上。

2

经营环境

生鲜超市经营面积100㎡以上,农产品直销店经营面积30㎡以上,农产品销售专区(柜)经营面积50㎡以上;店堂内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店名标识清晰,设计制作规范。

3

设施设备

货架、柜台配备齐全;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有必要的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合格的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4

经营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内合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农产品上柜销售流程图、服务承诺、价格举报电话和企业服务电话等;所有农产品需检测合格后才可上架销售;所售农产品明码标价,且价格基本低于周边市场零售价格;有完备的台账制度、安全制度以及质量承诺制度。

5

产销对接

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大户1家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与经营面积,提高直采直销比例。

附件11:

“农产品直销中心”考评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评

得分

一、经营管理

70


1

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各类证照齐全并上墙。

10


2

生鲜超市经营品种30个以上;农产品直销店经营品种10个以上;农产品销售专区(柜)经营品种20个以上。

10


3

销售的农副产品的价格基本低于周边市场零售价格。

8


4

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大户一家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

8


5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统一明码标价、分类摆放,无不标价、乱标价、标高价的行为。

9


6

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报告制度,所有农产品需经检测合格后才可上架销售。

10


7

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农产品上柜销售流程图、服务承诺、价格举报电话和企业服务电话等。

5


8

建立完备的台账制度、安全制度以及质量承诺制度。

5


9

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5


二、设施及环境

30


1

生鲜超市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农产品直销店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上;农产品销售专区(柜)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

6


2

有必要的质量检测设施。

6


3

有消防设施、防盗设施和仓储设施。

4


4

店名标识要清晰,设计制作规范。

3


5

货架、柜台配备齐全。

3


6

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5


7

店堂内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3



总计:

100


附件12:

“电商服务站”建设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   准

1

基本要求

在本市行政区内合法登记注册;服务站使用面积在20㎡以上,办公区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店名标识清晰,设计制作规范;配备电脑、网络宽带、打印机和货品展示架、计量器具、质量检测等设备;有合格的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2

电商服务

要 求

(1)整合本地20个品种以上适销的农产品到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储备仓库,以现代交易、结算、信息、储藏、物流配送等技术为支撑,提供网上购物、农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创业指导等服务,为周边百姓生活提供便利。

(2)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设企业展示、网上门店等模块;通过相应模块可查看企业文化以及商品相关信息,进行商品查询、下单。

(3)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完备的台账以及质量承诺制度;实行日常网络安全管理,保证信息体系安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泄露;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记录内容全面详实。

(4)售后服务完善,有专职售后管理人员,做好服务项目运营登记表和用户意见登记表的记录;执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附件13:

“电商服务站”考评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评

得分

一、经营管理

70


1

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各类证照齐全并上墙。

10


2

整合本地20个品种以上适销的农产品到电子商务平台。

10


3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设企业展示、网上门店等模块。

8


4

实行日常网络安全管理,保证信息体系安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泄露。

8


5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统一明码标价、分类摆放,无不标价、乱标价、标高价的行为。

9


6

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报告制度,所有农产品需经检测合格后才可上架销售。

10


7

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完备的台账以及质量承诺制度。

5


8

有专职售后管理人员,做好服务项目运营和用户意见登记。

5


9

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无不良记录。

5


二、设施及环境

30


1

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6


2

有必要的质量检测设施。

6


3

有消防设施、防盗设施和仓储设施。

4


4

店名标识要清晰,设计制作规范。

3


5

网络宽带、电脑、打印机、货品展示架配备齐全。

3


6

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5


7

店堂内整洁、宽敞、明亮,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3



总计:

100


 附件14:

    常州市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

    申请补助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供销社、财政局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归口

部门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

(请明确标明项目所在县、镇、村)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总投资

申请补助资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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