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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63/2022-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宗〔2022〕2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22-02-11 公开日期:2022-0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宗局,常州经开区民宗局:

《常州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11日

常州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 2021- 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动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普法工作融入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全面实施我市“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实践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结合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分类指导,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普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干部法治素养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各类培训课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民族宗教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好各类普法载体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推动“12. 4”国家宪法学习日和“宪法学习周”活动的制度化,推动宪法精神进社区、进网络、进民族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推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强化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知识宣传,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风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

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在学好《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用法律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行政行为,用法律调节好涉及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各种关系。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发挥民法典在维护各族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积极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平安常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市“532”发展战略,推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

(五)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和发展党同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统一战线。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教育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旗帜鲜明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自觉投身常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基层特别是乡村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健全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支持引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依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违规惩戒制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健全人员、财务、文物、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引入法人制度等现代管理理念,提升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创成一批管理规范化示范场所。针对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涉民族宗教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民宗局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系统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加强对普法骨干开展依法行政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落实普法工作制度

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行年度述法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意见》要求进行年终述法;强化“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述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评议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三)强化评估监督

坚持定量定性评估相配套、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完善规划动态评估、跟踪、预警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年度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实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表彰和奖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加强普法经费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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