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4-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4〕28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4-07-02 公开日期:2014-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

    现将《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开展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7月2日 

    附件:

    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2014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精神,围绕我市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培育、提升和完善农资现代流通经营体制,提高农资企业诚信经营为目标,着力提高农资供应保障率和农民农资消费满意度,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14年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农资放心服务示范店”建设,今年实现我市乡镇全覆盖;有效对接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金坛、溧阳、武进、常州各建设农资“进园入社”店1家以上;提高农资供应保障率,系统农资企业提供农资商品数量占全市大田作物生产需求量的70%以上,农资商品合格率达到100%,农民对系统农资企业经营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农资放心服务示范店”建设质量。继续“抓好一个拓展,推进两个深化,做到三个规范”,将社会化服务平台融入农业现代化建设,在店堂设立庄稼医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推广测土配方,深化“技物结合”服务;提高示范店建设质量,规范使用标识标牌,美化店堂环境,严格实行“两票两帐、一卡一书”制度,严格兑现质量承诺,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切实做到“制度规范、经营规范、服务规范”。

    (二)推进农资保供服务“进园入社”。根据区域农业转型升级的特点,引导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进园入社”,在农业示范园区和农民合作社设立农资统一配送供应服务点,培育农技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依托庄稼医院、专家巡回服务、村镇服务中心等多个阵地开展针对性的农业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构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载体,及时有效地服务农业示范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发展生产。

    (三)拓展农资现代经营网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各级供销社和农资龙头企业通过全资、控股、参股、加盟、虚拟股份等多种形式推进农资现代经营网络建设。根据区域农业产业结构整合优势资源,合理布局网点,规范农资经营主体,提升农资网点的服务质量。推动系统农资企业与大型农业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分步骤推广农资统一配送。以乡镇为节点,重点推进镇级农资配送中心和农用成品油配送网络建设,并以此为载体构建集农资、日用消费品、农民培训、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农资服务综合体,创新发展农资现代经营网络。

    (四)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活动。指导常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三下乡”、“放心农资进乡村”、“农资放心消费”道德讲堂等活动,深化诚信行业建设,争创“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营造“农资放心消费”创建的深厚氛围,打造农资放心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农民农资消费满意度。

    (五)推进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深入农资经营企业及网点开展清理、排查经营情况和产品质量等问题,坚决取缔挂靠经营,加强对承包经营、加盟经营等的整顿规范。积极配合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验,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服务理念。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方向,强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编制宣传手册,拓展宣传阵地,多形式、全方位地加强对农资放心消费创建的宣传,切实增强农资经营单位的诚实守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全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紧密协调沟通,严格监督考核。加强与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交流和互通机制。强化对工作目标进度的监督考核,及时总结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分析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发展瓶颈,积极探索改进方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