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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1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3〕第38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3-05-05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51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1号的答复

寿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小而精”的社区托育的建议》收悉,结合市民政、住建、资规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社区托育服务具备方便家长接送、机构建设成本低、托育服务好复制的优越性,是政府大力倡导的一种托育服务模式。

在2022年的民生实事项目中,社区幼儿园新增100个托班,提供2000个普惠托位,全市新建社区普惠托育机构10家,政府提供免费托育用房达6160平方米。常州市获2022年省政府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通报。

2022年市政府出台《常州市普惠托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常政办发〔2022〕81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幼儿园举办的托幼一体服务和大力支持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满足群众托育服务多样化需求。

一是优先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坚持以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2-3岁婴幼儿为主的托幼一体服务。依托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增设托班,满足招收2-3岁婴幼儿托育功能要求。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鼓励公办幼儿园在社区举办托班,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全市每年新增幼儿园普惠托班不少于170个,到2025年底,幼儿园可提供普惠托位数达13000个以上。

二是大力支持社区普惠托育服务。各辖市区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幼儿园或优质民营托育服务机构在多个社区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或民建公助等模式组网集中管理运营。推进“物业+托育”,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解决群众计时托、临时托等个性化需求。每年新增10家社区普惠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位400-600个。

三是鼓励用人单位建设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联合专业机构共同举办或单独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实现带孩子上下班。到2025年底,各辖市(区)在女职工较多的园区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建设1-2家职工福利性托育机构。

四是加强新建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新建居住区必须配套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托班未能覆盖的居住区,应单独设置托育服务设施,托育设施应设置在一、二层,有独立空间。规划建设居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时,托育设施可与其合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五是优化老小区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条件的项目将幼儿园进行托班适需性改造,纳入改造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改扩建一批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满足招收0-3岁婴幼儿机构设置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常州市普惠托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配合市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托幼一体”的托幼服务体系建设。

签发人:蒋春新

经办人:缪岳平

联系电话:85682634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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