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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制度(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23-001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河长办〔2023〕8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3-08-21 公开日期:2023-08-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河长办、常州经开区河长办:

为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拓宽参与渠道,增强治水力量,根据《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建立“民间河长”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广公众护水“水滴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治水护水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争当民间河长,与河湖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水滴卡”概念

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是指公众日常发现河道、河塘等公共水体存在的问题,拍照上传、通过审核后所获得的相应积分。

三、“水滴卡”适用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全市民间河长、基层网格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学生、志愿者、村(居)民等所有社会公众。

四、“水滴卡”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关注“水润龙城”微信公众号,将身边河湖中存在的问题上传至“河湖随手拍”模块,市河长办审核后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赋分(详见附件)。轻微问题得10 积分,一般问题得20积分,重大问题得30积分。每人每天上传问题数量不限,但每天计积分最高的5个问题,同类问题计1次,同一个问题计第一位上传者。

五、“水滴卡”运用

“水滴卡”积分可以兑换话费。在“水润龙城”微信公众号设有专门兑换页面,公众可以自行兑换。

目前暂定水滴卡每100积分兑换10元话费,每人每天最多兑换2次,每次兑换的积分数量最少为100积分,兑换积分须为100的整数倍。积分有效期至第二年年底,经提醒未兑换的积分作清零处理。

市河长办将视参与人数、水滴卡积分获取情况与资金匹配度,适时调整兑换额度、比例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联动。市河长办将加强统筹指导,打造“水滴卡”品牌。各地要积极推广“水滴卡”积分制度,鼓励公众以民间河长身份参与巡河护河活动,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抓好问题处置。“水滴卡”实现了公众和河湖长的对话沟通。各地要用好这一问题发现机制,督促河湖长加大问题处置力度、提升问题处置效率,将公众的关注点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动力源,通过有效解决公众发现的问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大“水滴卡”积分制度的宣传,发动公众参与治水护水,深入挖掘优秀民间河长治水护水事迹,做好宣传报道,营造“全民治水”浓厚氛围。

附件:常州市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制度河湖问题分类表

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公众护水“水滴卡”积分制度河湖问题分类表

序号

问题程度

问题类型

1

轻微问题

出现5平方米以下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等现象

2

一般问题

出现工农业固体废物或5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等现象

3

河湖淤积

4

河长、排污口等标识标牌设置、维护、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规范

5

重大问题

侵占水域

6

水体气味或者颜色异常和水体黑臭

7

破坏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情况

8

非法采砂

9

发现危险固体废物的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等现象

10

河道违建

11

新增非法排污口

12

污水直排、偷排、漏排

13

雨水口晴天排水

14

电、毒、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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