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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67/2023-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复〔2023〕第15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3-05-06 公开日期:2023-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李健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区断头浜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系统推进“532”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为建设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针对城区断头浜整治,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规划管控

流水不腐,水体流动既能增添美景,也能削减污染量。针对现有断头浜,我市批复的水系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均进行管控,系统提出治理思路、要求,按照轻重缓急,并结合地块开发等,逐步推进沟通建设。同时,规划中明确了各地最小水面率,并提出扩大水面的途径。为此,各地加强水面管理,严禁侵占和填埋。确因工程需要侵占水面的,需进行等面积补偿,并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填埋河道的,严肃执法。根据河道管理条例,河道运行管理单位进行了划界管理,并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蓝图,从源头加强河道范围管控。根据《常州市城市蓝线控制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的规划管理中,每年对河道进行动态更新管控,结合现状实施时序对河道蓝线做进一步优化,加强河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不断创新监管体系。我市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建成了“三套体系”,即“河长+助手+河长办”组织体系,“3+11”制度体系,“政府+民间+第三方”监督体系;实现了“四个创新”,即创新推广民间河长,创新建设“五好河道”,创新开展小微水体治理,创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管护,河湖乱象得到有力遏制,人民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美景”显著增多,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不断加强长效管护。对整治完成支浜定期组织巡查巡测,确保整治到位,管理有效,日常做好河道管护,及时打捞浮萍垃圾,加强沿线岸坡巡查整治,杜绝乱垦乱种,枯水期、雨汛期等特殊时段河道合理调控泵站枢纽,在发挥防洪除涝作用基础上,适时引水活水,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污水溢流。

不断夯实法制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3月13日,市水利局向市政府提交的《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中,针对“断头浜”作了专门规定“第十八条(断头浜整治)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对因城市发展过程中填堵、覆盖河道或其他历史原因形成的河道中断或水系不畅,进行普查,确需整治和恢复的,纳入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自2007年起,我市对中心城区170条河道开展“清水工程”综合整治,对改善市区河道水质起了明显效果。至2014年底,市区200平方公里内市河全部实现“不黑不臭、管理到位”的整治目标,市民对整治河道满意率达91%。2017年,我市打造“清水工程”升级版,通过对100条河道整治,市区河道劣V类由整治前65%下降至13%。2020年以来,我市对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通江河流等骨干河道224条支流支浜全面排查监测,对其中出现劣V类的96条支浜组织开展整治,其中2021年完成71条支浜消劣任务。2022年,我市组织开展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专项行动,全域推进支浜水质提升,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全面消除劣V类支流支浜。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岸坡管护等措施,2022年完成211条支浜、72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市支流支浜劣V类比例较年初首轮全覆盖监测下降7.2%。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较2008年提升83.1个百分点。

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底,我市累计完成达标区建设59个,面积193.5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完成达标区建设54个,面积171.68平方公里,完成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61%。新建污水管网71.35公里,修复污水管网161.5公里。

四、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继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排水管网普查和修复改造,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

同时,将支浜整治由一级支浜向二级支浜延伸,对已完成整治支浜组织跟踪监测和实地核查,确保整治到位,长效管护机制形成。针对2023年排定的113条支浜整治清单,尚未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的,抓紧开展溯源排查,针对性排定整治措施。对已编制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及时进行方案修编完善,细化整治措施,确定施工周期,确保整治早实施早见效。

为此,我市将不断加强规划管控、管理督导、责任落实;创新治理理念、推进工程措施、满足居民需求,综合治理断头浜,让生态之美暖人心。

签 发 人:是  峰

经 办 人:叶晓东

联系电话:0519-85682176

常州市水利局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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