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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退出战备序列管理规定》(苏国动办规〔2024〕1号)和《江苏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导则(试行)》相关规定,由天宁区发改局、钟楼区发改局和武进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经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退出战备序列材料进行审阅和现场核查论证,研究同意自公告之日起对常州色织厂等15个人防工程退出战备序列,具体为:①天宁区辖区内13个工程,分别是常州色织厂人防工程、常州市弹簧厂人防工程、常州市轧钢厂人防工程、常州无线电材料厂人防工程、火车站人防工程、兰陵大厦人防工程、煤球厂人防工程、汽运公司浦南101人防工程、汽运公司青龙站人防工程、市广播电台人防工程、市木材公司人防工程、天宁房管局人防工程和天宁区人防招待所人防工程;②钟楼区辖区内1个工程,为市交通局人防工程;③武进区辖区内1个工程,为广成东方大厦人防地下室。
特此公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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