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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2年信息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10091/2012-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2]5号 发布机构: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2-01-16 公开日期:2012-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信息工作意见
2012年信息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信息工作,丰富信息工作内容,创新信息工作方式,推进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实践、推动落实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系统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系统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系统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

    二、信息报送

    (一)信息内容。一是工作类信息。主要是全系统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各单位的工作举措、成绩亮点和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二是建议类信息。包括对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建议与意见,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出台后,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反映、建议等。三是调研类信息。包括关于促进系统服务“三农”和自身发展的调研报告、理论成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对策等。

    (二)报送要求。一是编写信息要突出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原则上一事一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标题醒目,内容具体并尽量量化,反映的问题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重点突出、角度新颖,表述客观、文字精练。对反映负面情况的信息,必须认真核实,务求准确。二是信息报送要突出时效性。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突发事件等动态类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当天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一般工作类应在该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议类、调研类、政策法规类信息应随时报送。

    (三)目标任务。金坛、溧阳、武进供销合作社每月至少向市总社报送4条信息,天宁、戚墅堰、新北区供销合作社和市直各企业每月至少向市总社报送1条信息;市总社机关经贸处、合作指导处、政治处、办公室每月至少提供4条信息,工会、监察室每月至少提供2条信息,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每月至少提供1条信息。鼓励各单位直接向有关媒体和省供销社报送重要信息。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工作归口市总社办公室管理,机关各处室、各辖市(区)社、所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所报送的各类信息统一由市总社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发布。

    (二)建立信息员队伍。机关各处室、各辖市(区)社、所属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同志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编发报送工作。信息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熟悉业务,有较强的捕捉信息能力和较为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信息员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存储本处室、本单位信息;负责完成市总社办公室布置的信息选题和约稿;负责与市总社办公室的信息联系与沟通。

    (三)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实行上报信息审核制度,对报送的信息必须进行认真审核,保证上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各处室上报信息须由分管领导签批后上报,各辖市(区)社、所属各单位上报信息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四)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员会议,总结交流信息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信息工作。年底召开信息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全年信息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年信息工作任务,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工作考评

    由市总社办公室负责,对全系统投稿、用稿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排名,并向稿件提供单位通报采用情况;对机关各处室、各辖市(区)社、所属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对评选出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系统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实行稿酬制。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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