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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21-001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21〕30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11-09 公开日期:2021-1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局、教育局、团委,常州经开区农工局、社会事业局、团委,市教育局直属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全民节水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水资联〔2021〕2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水资〔2021〕11号)文件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持续推进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搭建传播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实践的平台,市水利局、教育局、团市委(以下简称“市相关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是落实国家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提升社会节水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知识讲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节水技术与教学创新的平台作用,结合学校、政府机关、社区教育等工作,确保少年创客内容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向广大群众宣传国情水情,树立节水意识,从早从小养成保护水资源的习惯。

        二、申报范围及目标任务

        选择开展少年创客活动具有代表性的学校。

        三、评选程序

        由各辖市、区水利、教育、团委(以下简称“各辖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和考评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自愿或组织推荐向所在辖市、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建设工作总结及申报材料。

        2.初审。各辖市、区相关部门对照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相关部门。

        3.考评。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由市水利局、教育局、团市委联合授予“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四、管理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形成学生提高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思想意识和良好风尚。

        3.加强长效管理。对被评选为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的单位,各辖市、区相关部门每年应给予一定的运维经费,确保创客作品能长期正常运转,并保证节水宣传功效。要注意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及时做好更新,使之与当前形势相适应。

        附件:1. 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试行)

                  2. 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

常 州 市 水 利 局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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