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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全局各类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08-08 公开日期:2022-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全局各类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全局各类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

根据《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各级机关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常机管〔2022〕48号)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坚决维护防火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从即日起至8月初, 各部门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市局机关各处室在做好所属办公场所火灾防范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相关职能处室要指导督促直属单位、行业协会认真梳理基本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倒排工作时限,进一步落实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消防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自查。对于重要、敏感场所,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办公用房主管部门职责,通过组织交叉互查、吸纳地方专家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协同检查等方式,提升检查质效。

二、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自查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查是否明确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二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三查是否存在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四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使用部位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五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和安全防护装置故障,UPS电源蓄电池组老化、漏液、鼓包等异常情况, 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六查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一懂 三会”;七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微型消防站是否具备初起火灾扑救的能力。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三、强化整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 要坚持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实施清单管理,实时跟踪督改,确保对账销号。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就地消化、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整改时限,并采取临时性有力管控和防范措施。特别是要针对夏季用电负荷增大和用电设备 散热能力降低的实际,加强电气线路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旧电气设备和线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把推进隐患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签订责任状、定期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落实整改资金和时限,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落实隐患自知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灭火及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全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直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请于8月8日下班前报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联系人:殷进波,联系电话:85681634。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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