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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23-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23〕6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23-01-04 公开日期:2023-01-09 废止日期:2023-02-22
内容概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推动《常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实施,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加快建设创新引领、人才汇聚的现代化常州,进一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增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现启动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力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以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聚焦产业“卡脖子”难点和战略产品的重大创新,重点培育先进碳材料、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等产业集群,重点支持高附加值核心单元、关键材料和重大整机标志性产品的转化和产业化,打通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发展的通道,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我市主导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指南方向

(一)重点产业专题

6001先进碳材料

国产高强高模系列碳纤维规模化稳定制备及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技术,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技术、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备技术。

高品质石墨烯、碳纳米管等洪量制备技术及改性、应用(太赫兹通信、柔性显示、动力电池、导热、功能涂料等)技术,石墨烯复合材料制备、应用技术及装备。

6002新能源

新型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关键技术、核心材料及装备,风电机组及储能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新能源汽车新型电驱动动力总成、动力电池系统及关键部件。新一代核电、氢能等新型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高效能量转换的大容量储能系统及大电网柔性互联等核心设备,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变压器等关键设备。

6003碳达峰、碳中和

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富氢或纯氢气体冶炼、生物湿法冶金、短流程高效冶炼关键技术装备,高效节能低碳水泥窑燃烧工艺及装备,甲烷直接合成、先进精馏等行业新型低碳技术装备,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

重点行业低碳技术装备。满足节能降碳需求的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热电协同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建筑电气化、低碳新材料替代技术装备,低碳重型车辆和船舶油电混合动力技术装备,二氧化碳捕集及利用关键技术装备。

(二)产业创新专题

1.新一代信息技术

6101集成电路:面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能电网、医疗装备等典型应用的自主可控集成电路与器件,超低功耗MCU、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规模化应用的集成电路设计EDA软件。模拟及数模混合、功率及射频集成、光电集成、图像传感等特色制造工艺及产品;扇入/扇出型封装、倒装封装、CoW、2.5/3D等高密度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12寸特种金属刻蚀机等刻蚀设备,原子层沉积(ALD)等外延设备,化学机械抛光设备,金属引线键合等先进封装和检测设备;高品质原料硅,量产化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特气、ArF/KrF光刻胶等化合物耗材。

6102信息通信:5G及B5G移动通信、光(激光)通信、超材料微波通信、毫米波/太赫兹通信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可编程定制的智能超表面传输、超低功耗广域无线接入技术与装备,通感算一体化、空天地海一体化、大规模自组织通信系统。

6103工业互联网:工业环境智能化感知技术与系统,自主可控的工业物联网数据融合、数字孪生系统与可视化平台,工业级内生安全无人系统与跨部门协作管理平台,按需重构的智能协同新型网络架构,基于国产化硬件的工业互联网管理平台。

6104人工智能: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轨道交通系统、车载高阶自动驾驶系统、车路协同边缘计算系统,遥感大数据人机协同智能计算系统,车载雷达等智能传感器及核心器件,计算机与机器视觉系统,智能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

2.生物医药

6201新药创制: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疫苗,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国产化高端细胞培养基、关键核心酶制剂、工程细胞株等。针对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及辅助试剂,中药创新药及品质控制技术装备,新药筛选及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等。

6202高端医疗器械:肿瘤等重大疾病诊疗器械整机设备及关键核心部件,精准智能手术系统及辅助机器人,数字诊疗装备、体外诊断设备及诊断试剂,高性能脑电诊疗系统,高准确性新冠病毒等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医用生物材料及植(介)入产品等。

3.新材料

6301先进功能材料:新型纳米材料和器件,新型发光与显示材料及器件,柔性电子材料及器件,先进能源材料,高端分离膜,极端环境复合材料,高温超导材料,生物基材料,仿生材料,关键医用功能材料。

6302关键基础材料:高纯度石英、特种耐火材料、新型陶瓷等无机非金属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重大工程和装备用高端金属材料,特种有机高分子材料,高效催化、功能性纤维、高性能树脂、电子级化学品等关键材料。

4.先进制造

6401智能制造:先进工业机器人及特种环境机器人,驱控一体控制系统,超大扭矩重载减速器,高性能高功率伺服系统,超高速多轴钻攻中心,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装备及核心零部件,高端电子元件烧结关键成套设备,大型异型曲面智能制造系统。

6402高端装备及精密仪器:高性能液压元件及装置,精密重载轴承、丝杠等关键功能部件,高效动力系统、航空机载成套设备及核心部件,特高压输变电关键装备,高端光学系统及核心部件,高端民用射线成套装备,光谱成像等高性能科学仪器,高速精密检测系统及成套设备。

6403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液化石油气/乙烯/ CO₂运输船、新能源动力船舶、大型邮轮及关键配套设备;高端船用大功率低/中速环保发动机、智能船舶信息系统及关键装备、船载海洋环境调查和观测设备及系统。深远海锚泊及动力定位控制系统、深海油气和风电作业平台、超大型海工配套关键装备等。

5.其他

6501安全生产:基于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安全生产风险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可燃易爆介质探测传感器,高灵敏生命探测设备、高机动抢险救援装备、高危环境作业机器人等应急救援装备。

6502新型环保:高浓度工业污水、多元污染废水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装置及关键材料,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工业气体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关键装备,工业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可再生有机资源综合利用、土壤复合污染绿色修复成套装备。

6503高科技农业:突破性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新品种,高效智能农用动力装备,大载荷无人植保作业装备,未来食品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农产品绿色保鲜储运冷链系统。

三、支持方式

当年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指导性立项,次年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据实施情况择优下达项目经费,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对获得国家、省重点研发类计划立项支持的项目,在市内产业化且属于国内首次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优先立项。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除溧阳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4.项目新增投入1000万元以上。

(四)重点支持类

1.重点支持新增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2.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

3.重点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1)未填报2022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21年1月1日起,有终止、撤销;

(3)2022年1月1日起,有总结结题;

(4)截止2023年1月1日,有应结未结。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

(2)有在研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3)有在研的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

3.企业在研的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该企业不得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须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1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首页上的“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 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固定格式请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原件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各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2.本年度申报采取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6项,武进区18项(其中常州科教城不超过3项),新北区18项,天宁区6项,钟楼区6项,常州经开区6项。

3. 2022常州“国际智造”创新创业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含获奖团队注册的企业),申报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在符合计划指南与申报通知要求下,不占用所在区域的申报限额。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月21日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月28日17:00。

(六)联系方式

1.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滕一万,黄浩艳,李章林;联系电话:88101380,88105072,8811916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8120195。

3.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焦宏伟,联系电话:85681519。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

          2.  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3.  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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