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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6〕18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6-12-30 公开日期:2017-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节约集约用地“五大工程”和“1+6”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五化节地”新路径,经过两年努力,我市土地利用核心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市人民政府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被省国土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通过创建,我市获得了27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调整完善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为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了科学发展的保障,通过提高用地门槛、鼓励建设标准厂房、改革工业用地出让方式等举措,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得到大幅提升,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凝聚了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共识。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希望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积极创新举措,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附件: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名单

  集体二等功: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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