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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21-001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安〔2021〕11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09-16 公开日期:2021-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生产经营活动更加活跃,安全风险更加突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全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续会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省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水传发〔2021〕64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利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责任,开展重点领域督查

        当前仍处于主汛期和台风高发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防汛防台要求,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盯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以强监管、严执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水利工程建设方面,要突出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对高边坡、深基坑、围堰、高空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危化品使用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要做好水库、水闸、泵站、堤防等重要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突出抓好病险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严格执行调度规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危化品使用方面,要加强在建工程、运行工程危化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化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危化品采购、贮存、使用和危废处置等过程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加强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出租场所、水利风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车辆管理方面,要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车辆保养,坚决杜绝开病车、超载车、疲劳车和酒后驾驶、交通违规等现象。

        市水利局将视情组织对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三、强化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把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提升一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格自查自纠,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要及时开展危险源和风险等级动态更新,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树立“隐患是事故”理念,要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安全成绩每天归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辨识的危险源和风险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要安排专人盯防,防止形成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闭环和销号制度,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并做好隐患整改报告工作;重大隐患整改安排领导带班监管、专职安全员跟班监督,整改情况  实行每日一报,防止事故及次生灾害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规范信息和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上报及时准确。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附件: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利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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