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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2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组〔2022〕2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2-08-15 公开日期:2022-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
关于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关于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常委〔2022〕219号),经研究决定:
  林春同志任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熊青云同志任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杭国金同志任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曹新跃同志任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
  房宏同志任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免去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
  刘莹同志任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免去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党委书记职务;
  汪明同志任常州市第二中学党委书记,免去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姚奕同志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潘小福同志任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职务;
  免去张晓芳同志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巍平同志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史品南同志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起计算。
  另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
  免去周敏同志常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栋同志常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敏同志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健同志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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