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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8-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8〕36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8-06-14 公开日期:2018-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围绕全局年度中心工作,拟组织开展2018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
关于开展2018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围绕全局年度中心工作,拟组织开展2018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单位

    各辖市、区统计局组织对所属全部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市统计局抽选以下镇(街道)开展“回头看”:

    溧阳市:别桥镇

    金坛区:金坛开发区

    武进区:湖塘镇、雪堰镇、礼嘉镇、潞城街道

    新北区:罗溪镇、西夏墅镇

    同时,市局法规处拟定开展统计督查的12个镇(街道)列为“回头看”单位,结合统计督查一并进行。

    二、“回头看”内容

    “回头看”主要内容为统计站(办、科)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检查统计人员配备及统计网络建设、统计协理员配备管理和使用、统计方法制度执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使用维护与开发应用、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以及镇(街道)统计部门对辖区企业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情况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查看基层统计台账“三化”建设(标准化、电子化、网络化)情况。

    三、检查标准

    “回头看”根据江苏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结合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有关标准进行考评(见附表)。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无明显成效的取消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示范)单位资格,并列入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四、组织方式

    市统计局成立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安排“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考评工作标准、流程、评价“三统一”。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调阅档案和重点问询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统计局要思想重视,组织严密,认真制定“回头看”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 “回头看”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巩固提升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坚持务求实效。各辖市、区统计局要坚持求真务实,以提高基层统计建设水平为出发点,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所属镇(街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建,并积极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着力健全完善基层统计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

    三要严格标准要求。把“回头看”作为提高基层统计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


    附件:2018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常州市统计局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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