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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7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8-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8-01-31 公开日期:2018-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常州市安监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文本送交、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A9楼,邮编:213000,电话:85683106,传真:85683119)。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定期审核推送部门网站各栏目信息,保证内容准确性;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网站报送重要信息,保证时效性;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信息实行多人多级审核把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做好咨询举报回复工作。对网民留言、市民来电来信等积极予以受理答复,涉及举报投诉的事项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转相关业务处室或辖市区局进行核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2017年未出现超期答复的现象。

(三)做好“一张网”建设工作。围绕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自建系统与“一张网”数据对接接口开发,现已实现许可审批流程、电子证照等数据对接,基本杜绝企业多头申报、许可结果数据多次录入的情况。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不见面”覆盖率。根据《常州市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目前 “不见面”审批覆盖率达87.5%。

(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向常州市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2017年,共向平台导入行政许可信息487条,行政处罚信息140条,其中自然人行政处罚9条。

(五)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常州日报开设专栏,分期报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同时开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版,宣传大检查的目标要求和重点。通过“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微视频竞赛等活动,扩大公众号功能模块,增加安全培训资料下载、取证查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服务民众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主要通过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监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79条。其中,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501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文本移送

市安监局定期向市档案局移送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文件,2017年度共移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80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依然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稿件质量不高、在线访谈等政务活动开展次数较少等。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信息稿件质量,增加在线访谈等与民众互动的次数。同时细化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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