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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1〕10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5-08 公开日期:2021-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4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4号的答复

王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提案涉及内容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前期相关工作情况

    我市于2020年6月13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启动仪式,正式开启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此次专项宣传活动由市法宣办、市司法局牵头,市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参与,主要开展八项行动: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领学行动,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全文;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护航行动,百所赴万家企业开展送法体检;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和美行动,为1020个村(社区)法治书屋配备文本,每周推送案例;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校青果行动,为300所学校开设民法课程;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文化繁荣行动,创作展演50部法治动漫微电影小品等作品;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梯闯关行动,组织十万网友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阵地打造行动,结合大运河法治长廊规划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法治公园;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资源拓展行动,建成公益挂图、广告、案例、讲座、读本6类普法资源库等。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开办讲座、组织咨询、举办有奖竞答、设置专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展播影音作品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市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关注度、知晓率有了明显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已将近1年,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正如王寅委员在“建议”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宏观上看具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规范和法律适用科学化等一系列重要意义,从微观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主要依据,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浓厚氛围,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成为人民群众进行人际交流的自觉行为准则。

    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月活动。在5月份,组织全市首届民法典宣传活动月,举行专题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参加全省“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网络答题、开展“千媒万屏”联播活动、开展千人以案释法活动等7项举措,掀起民法典宣传的热潮。

    二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走基层活动。依托今年新培育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送民法典进村居(社区)活动,打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村入户最后一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文艺作品下乡活动,依托社区天天乐文艺品牌和常州市夕阳红舞蹈团、新北区彩玉锡剧团、法治大篷车、金坛区韩氏普法锡剧团、乡音普法演艺团等民间普法团体力量,发挥他们走街串巷,载歌载舞,用群众语言讲群众故事的优势,编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文艺作品演出。

    三是拓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进基层渠道。在现有讲座咨询、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展板横幅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宣传平台。在建设法治直播间,利用热心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专业知识优势,加大培育资助力度,占领线上宣传阵地,通过法治直播间的形式,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宣传。组织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的短视频、漫画,利用移动平台的便捷优势和大数据分析的精准特点,开展精准投放和推送,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案释法案例征集发布。开展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工作,专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型案例汇编向全市村居(社区)法治书屋投放,充实村居(社区)法治书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题材书籍资源。将征集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型案例择优在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普法微博等平台发布,增强以案释法宣传效果。

    五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考核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纳入全市各地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纲要建议稿,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签 发 人:张加林

    经 办 人:潘曙光

    联系电话:85681629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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