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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4-001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4〕9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4-07-16 公开日期:2014-07-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循环经济是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和《常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循环经济,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工程建设为引领,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为原则,以资源高效利用与循环利用为核心,推进构建、完善和壮大企业之间、园区之间、区域之间的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加速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生态科学发展模式转变,形成循环经济长效发展机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资源消耗率和污染物排放率大幅降低,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把常州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城市,争取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量化指标主要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5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877千瓦时/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62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15立方米/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1千克/万元,氨氮排放强度<0.2千克/万元,二氧化硫排放强度<1千克/万元,氮氧化物排放强度<1.5千克/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秸秆综合利用率95%。
  三、主要任务
  1.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的理念进一步优化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土地利用集约化、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型农业。通过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工程,扩大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到2015年建成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40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建设。实施以“1+X”(即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多种形式利用为辅)模式的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自然村有堆放点,行政村有收贮站,镇(街道)有收贮中心和利用企业,县域内有规模化利用龙头企业”的四级秸秆收贮利用网格化体系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以金坛茅山、溧阳南山、武进雪堰为依托,发展果、茶、林业综合开发,把农耕生产和休闲度假相结合,发展体验式山区农业。打造太湖、天目湖、西太湖、长荡湖等湖泊文化旅游,发展生态渔业。(责任部门: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市水利局)
  2.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以绿色低碳循环为导向,加快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强制淘汰落后技术、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及产品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工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对诊断出来的问题环节进行节能改造,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生产制造全过程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实现物质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农业和工程机械、太阳能光伏、碳材料、新医药、新光源、通用航空、智能电网、智能数控和机器人等十大产业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着力将智能装备制造和以碳材料为引领的新材料两大产业打造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预制装配式为主的建筑工业化来改造传统建筑业。(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3.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以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循环发展的重点,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民生性服务业三大重点领域,突破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提升发展旅游休闲业、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业;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十大重点产业。着力打造常州科教城、西太湖科技园、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常州高新区综合物流园、凌家塘现代物流中心等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打造绿色、高效、循环发展的服务业。(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四、重点工作
  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园区规划布局,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把园区改造成“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等三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开展市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到2015年,我市100%国家级开发区和50%以上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2.推进“城市矿产”试点建设。以矿产资源、产业废弃物、废旧资源为重点,推动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进我市6家江苏省“城市矿产”试点单位项目的建设。到2015年,建成废塑料、废钢铁、电子垃圾、废铜四大产业循环利用链条,形成年处理废塑料47万吨、废钢铁100万吨、各种电子废弃物10万吨,年产再生纤维2万吨、再生铜40万吨的利用规模,为我市循环经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三级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建成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用好国家补助资金,做好第二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从源头杜绝“地沟油”、“垃圾猪”的产生。(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4.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由“社区回收点、区域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部分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加快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体系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先进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辖市区、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相应成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机制,理顺和加强工作推进机制与政策体系,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2.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我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向上争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资金、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补贴、争取相关试点等途径获得资金支持,促进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建立统计评价体系。加快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完善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以资源产出率指标为核心开展基础统计工作,逐步加强对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可再生资源的实物量、分布与流向的统计,将资源产出率作为反映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的综合性指标,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数据发布制度。研究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标准,逐步建立覆盖企业、园区和城市等多个层面的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4.加强科技攻关。加大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把重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优先列入科技计划,在政策上予以引导,投入上予以倾斜。把工业废水、废气处理与循环利用技术,污泥、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和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作为重点攻关项目,组织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科技攻关,集中力量,尽快突破技术难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科研力量和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可通过国内外科技合作等方式,借力开发。积极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帮助企业解决资源综合利用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系统。(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5.强化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加大循环经济的公益宣传力度。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循环文化创意活动。在全市建设若干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特征显著、教育示范作用强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推动餐饮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家庭等各方面厉行节约。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的培训力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循环经济培训。鼓励在高校设立相应专业,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循环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结合《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等国际合作计划,加强循环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循环经济作为我市对外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国际交流平台,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和模式。开展人才、技术、项目的深度合作,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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