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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工伤预防项目统筹管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5〕55号)精神及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新就业形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新能源和重型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可以按照《常州市2026年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于2026年1月7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常州市行政中心B座9楼916室。咨询电话:0519-85681973。
附件:常州市2026年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2026年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发布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
1.属于2026年我市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
2.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
二、申报材料
1.常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介绍和可行性分析)、绩效目标(包括明确的数据指标和费用测算)、有关资质证明(包括单位、人员、场地、设备等资质情况)等材料(见附表2);
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见附表3);
4.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需提供第三方服务机构合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资料。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
1.项目数量。同一申报主体可申报宣传项目、培训项目各1个,合计不超过2个。
企业规模划分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项目预算。每个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二)实施方式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可以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直接实施的,应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原则上要求年内实施完成。
(三)绩效要求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原则上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培训人数不低于1000人次,参训企业或职工满意率高于80%,参训职工工伤预防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正确掌握率高于80%,培训覆盖大中型企业的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大中型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其他绩效目标。
3.工伤预防费不得用于公用费用开支、购买设备、礼品或者其他固定资产、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重大违法记录;
2.执业范围包含培训或指导类似内容,从事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3.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
4.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确定及公告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市工伤预防委员按规定开展项目遴选,并于2026年4月底前通过人社官网公布工伤预防项目遴选结果。
附表1:常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附表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样式)
附表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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