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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优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3-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行动计划/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23〕3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3-05-29 公开日期:2023-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优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优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在常高校:
  《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优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优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落实在以父母之心办教育、以常识思维办教育、以开放姿态办教育上,全力打造“常有优学”教育名片,努力建成全省教育现代化高水平示范区、长三角区域教育高质量样板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先锋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更大范围更有效率地均衡教育资源供给
  1. 持续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会同专业机构以育龄妇女生育率、城乡人口迁移模式、城镇化率、城市开发进程等为主要参数,构建预测区域学龄人口规模、分布和变化趋势模型,优化以学龄人口为基础的前瞻性资源预警平台和可视化学位建设系统。突出解决学位布局不平衡问题,发挥教育对城市生长的支撑功能,加快解决部分区域基础教育学位不足问题,大力提升“两湖”创新区教育能级,筹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两湖”校区;坚持新建普通高中选址以城区为主的原则,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农村高中向城区迁建;优化撤并较小规模义务教育乡村学校,推行小学与初中同一空间资源共享办学模式;稳妥实施常武地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政策,探索常金同城化、研究常溧一体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改革,构建全市域统筹、跨区域协调的资源调适机制。构建市级统筹规划布局、分区保障建设经费的普通高中建设模式,根据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建立高中学位缺额补偿机制,各地依据区域内高中学位缺额,按市定比例向项目实施主体汇缴项目建设经费。到2025年,全市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低于7.6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晋陵公司)
  2. 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硬件建设水平,新建改扩建23所乡村学校,改善2所乡村学校办学条件、27所乡村学校食宿条件。持续推动城乡师资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城乡互动的教师双向交流轮岗机制,实施“组团式”结对帮扶计划,逐步提升乡村优秀教师比例达25%。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内或跨区域的集团化办学,强化乡村学校内涵建设指导,加快学校治理、教师管理、课程教学、教育科研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3. 提升社会力量办学质量与水平。鼓励和支持优质社会力量办学,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积极引导民办教育在发展方向上更加关注多元需求、更加注重优质特色,构建与公办学校差异发展、互补共进的办学格局。鼓励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开展国际化特色办学,打造或兴办一流的国际教育品牌学校。支持在常高校、职业院校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助力城市对外开放和引进培养国际化人才。优化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的准入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督、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和年检管理,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入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
  4.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班额办学,区域内标准班额达标率达省定标准。深入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员额管理,持续提高员额管理教师比例及待遇保障水平。发挥本地特色优势、挖掘乡土人文资源,深化“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实现区域推进覆盖率达100%。积极发展“托幼一体”的托育模式,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经费联审机制,确保幼儿园托位数占全市托位总数的50%以上。到2025年,全域创成省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创成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牵头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5. 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科学实施学区划定,建立学区调整风险评估和市级备案制度。对照省定标准,坚持适度规模和标准班额办学,努力化解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等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以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达省定标准。实施优质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保证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适龄特需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到2025年,全域创成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创成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牵头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6. 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快建设省高品质示范高中与特色高中,新增普通高中省级课程基地5个。加大高品质示范高中、特色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投入,支持建设数字化物型空间,引育高层次、领军型学科教师,打造一流的人才培养创研师资库。成立全学龄贯通式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建立“高品质高中+高水平大学+高层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原则,适时启动部分普通高中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到2025年,全市高品质示范高中办学质量、录取国内头部高校人数位于全省第一方阵。(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三、积极构建产教城融合发展机制
  7. 做强科教城“创新之核”。进一步发挥科教城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协同推动全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与内涵的提升,统筹促进全市各类重大创新平台与企业、院校的多方联动、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真正把科教城建设成为产教融合发展“平台的平台”。充分发挥科教城聚才引才功能,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年均引进博士不少于200人。拓展现代工业中心功能,建设新能源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区域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产学研精准对接,园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年均服务常州企业超1200家,园区实现技术合同登记额超1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教城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相关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在常高校和科研院所)
  8. 加快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建设。支持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二期、江苏理工学院新校区、常州工学院二期、常州医学高等院校等5所高校项目建设。推进常州开放大学、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溧阳中等专业学校等3所学校原地改扩建。加快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常州航空技工学校等5所学校异地新建。(牵头单位:相关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在常高校)
  9. 积极构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体系。深入实施厅市共建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协议,推动溧阳市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坛区与河海大学深度融合发展。出台《常州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力助推在常高校、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支持常州大学建设江苏高水平大学、申报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推动常州工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创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加快江苏理工学院更名大学工作,筹建升格常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促成有条件的高职院单独或联合升格职教本科学校,力争入选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3所、国家优质中职学校2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科教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
  10. 全面促进产教城协同创新。制定出台《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与新能源之都建设融合发展行动方案》。鼓励在常院校参与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产教联盟,支持在常院校新设新能源领域学科专业,打造一批新能源领域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推动在常院校联合常州龙头骨干企业和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10个市级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成10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依托省级以上高新区和经开区,整合在常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资源,全力打造新能源、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等5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实施在常院校与企业融合发展伙伴行动,组织在常院校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对接和社会服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在常落地转化。大力实施“青春留常”计划,力争毕业生留常参保就业人数和留常率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科教城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有关在常高校)
  四、加快建设全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
  11. 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市建设校园智慧安防工程20项、学校地下接送中心13个,试行校园公交定制服务10条。推进校车运营管理改革,鼓励校车公司以参股、收购等方式解决校车挂靠问题。坚持中小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实现透明公开的基础上,实施财政定额补助机制,优化食堂管理服务双向评价机制。加强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建成安全教育体验馆(基地)4个,培养教师“初级救护员”2000人,实现师生安全素养和自救能力双提升。开展存量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整治。到2025年,全域创成省级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
  12. 创设更加关爱学生成长的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探索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试点校园体育“双师型”培养机制,免费开展青少年脊柱健康筛查15万人,构建更加适切的“体教融合”育人模式。深入开展“青果·常润心”系列行动,发展壮大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支持设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研究机构,推动心理类青年社会组织结对学校,打造医教联盟、警教联盟、社教联盟协同育人共同体。建立中小学家庭教育协同发展机制,成立家庭教育研究院,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研修,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400门,全方位培训指导家长450万人次,实现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江苏理工学院)
  13. 建设示范性劳动教育实验区。创新学校、家庭、社会融通式“常享劳动”共建模式,出台《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设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周”,引导形成全社会相互支持的劳动教育生态。鼓励义务教育学校因地制宜开辟多类型、持久性的种养殖实践体验场所,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打造多学科融合、深层次探究的创造性劳动空间,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劳动习惯,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和积极劳动品质。推进青少年食育高质量发展,指导青少年每学年掌握至少1项膳食制作技能。加快建设非遗文化资源库,服务学校开设非遗特色课程,引导青少年不断增强文化自信。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每学年小学阶段不少于12次,初中、高中阶段不少于6次。推进职普融通,建强职业体验中心50个,研发体验课程500门,形成全场域、沉浸式劳动体验格局。打造“享去·常州”数字化平台,构建进阶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体系。支持各地开展特色鲜明的劳动教育实践,逐步形成区域带动、全市联动、引领全省、辐射全国的劳动教育实验新示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全力打造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队伍
  14. 建立教育家型校长的育引评机制。坚持“情怀为先、专业为要,本校为主、一线为重”原则,优化校长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推进校长后备库建设。实施“龙城好校长”赋能行动,与一流高校战略合作,定制个性化、菜单式培训课程,提升校长队伍综合素养和管理水平。完善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机制,支持面向全国引聘知名校长5人以上。聚焦办学质量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优化校长专业发展评审办法,引导校长形成富有特色的办学风格,培育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10人以上,让知名校长成为社会尊崇的名士贤达。(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5. 优化校长办学治校激励机制。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强校长队伍的稳定性。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优化校长职级薪酬制,营造校长专心办学、专业治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权、校级领导提名权、中层干部选聘权、教职员工聘用权、绩效工资分配权等,实现责权有效统一。坚持发展性评价导向,完善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激励机制,创新校级领导班子和个人评价模式,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6. 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教育教学能力第一导向,优化教师评价体系,组织教师学科素养和专业能力测试,建立教师退出、转岗、待岗机制。实施委托培养计划和跟踪培养项目,培育幼儿园员额管理教师300人、紧缺学科优秀师范毕业生100人。建设“龙城好教师”三级成长营,培育省级以上“名特优”教师不少于100人。构建教师成长数字化档案平台,组织AI主题式培训30万人次,打造人工智能助推师资建设“常州模式”。加大五年制高职产业教授选聘力度,建立“双师”素养导向的新教师准入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培育一批“1+X”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支持在常高校培养和引进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化高层次师资战略储备库功能,增强人才支撑力和社会贡献度。优化教科研人员准入、考核、激励、退出机制和专业发展办法,建立教科研人员与城区学校、乡村学校挂钩联系制度。深化教师关爱行动,实施教育发展基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青年教师热情从教、中年教师激情从教、老年教师倾情从教,形成教师尽展其才、竞相成长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在常高校)
  推进“常有优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逐项逐条推进落实。牵头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每年应至少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1次实施情况。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项目实施单位绩效主体责任,开展新建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论证和事后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监测和问责作用,将督导评估结果及落实整改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或整改不实的,按有关规定约谈、通报、问责,保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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