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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索 引 号:014109672/2016-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历史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6】16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11-22 公开日期:2016-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现代民政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在客观总结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此规划。
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目   录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1)

一、现实基础……………………………………………………(1)

二、面临形势……………………………………………………(6)

第二章 总体思路………………………………………………(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总体目标…………………………………………………(10)

第三章 主要任务……………………………………………(14)

一、保障基本民生……………………………………………(14)

二、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15)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17)

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19)

五、深化军民融合发展………………………………………(22)

六、强化专项社会服务………………………………………(24)

第四章 重点项目……………………………………………(26)

一、五个专项规划……………………………………………(26)

二、五项行动计划……………………………………………(26)

三、五类重点项目……………………………………………(27)

第五章 保障措施……………………………………………(30)

一、深化改革创新,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30)

二、加强政策引导,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31)

三、提高投入效能,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31)

四、强化能力建设,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1)

五、严格绩效考评,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32)



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现代民政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在客观总结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此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常州民政改革攻坚力度最大、惠民政策创制最多、综合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之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部、省民政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连续2年在民政厅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特别是养老服务业、基层社会治理、救急难、双拥共建、慈善等工作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见表1:“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民政牵头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全市所有镇(街道)建成了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窗口,率先开发运行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了困难群众求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精准救助。“十二五”末,以辖市(区)为单位实现了低保标准的城乡并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了以城乡医疗保险为主、临时救助为辅、商业和慈善保险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格局。全面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高效应对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医养融合发展等政策文件,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占比分别达48.77%、29.68%。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4043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7.5张,护理型床位11102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46%。全市42家农村敬老院全部实现“三有三能六达标”。医养融合向纵深发展,优质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社会治理活力有效激发。社区建设和治理创新成效显著,11个单位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市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达99%,“政社互动”全面覆盖。基层自治能力明显增强,圆满完成第九、十届村委会和第四、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居(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达97.6%和98.8%。社区减负增效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了社区综合服务能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全市共有2787家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建成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6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4.6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数达23家,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9人。

福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等对象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全面实施尊老金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德安医院创成“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累计销售福利彩票50亿元,是“十一五”的3倍,筹集福彩公益金14亿元,福彩公益品牌深入人心。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辖市(区)、街道(镇)慈善超市覆盖率达到88%,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慈善最高荣誉——慈善“七星级”城市称号。

支持国防建设持续加力。建立并实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全面完成散葬烈士集中安葬“慰烈工程”。全面推进“积分选岗、阳光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平稳发展,实现军队、地方、军休人员“三满意”。军供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备。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切实为部队排忧解难。双拥创建机制更成熟、经验更丰富,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并首次实现了辖市(区)省级双拥模范城(区)满堂红。

公共服务管理日益规范。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高效完成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全面落实免费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民政、公安、城管“三位一体”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街头流浪乞讨现象治理成效显著,市救助站荣获“国家一级救助管理站”称号。在全国率先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常州市阳光收养救助服务中心”,制定了全方位的收养评估细则。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省内领先。建成了市德安医院新院、市老年大学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市福利院、市龙城古园等项目建设进展有序。殡葬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生态葬补贴制度落实到位。

五年来,常州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整体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民政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民政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有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着力在兜底线、补短板、优供给、重融合、求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表1:“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末

完成情况

社区

建设

居委会直接选举率

80%

38.5%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100%

城乡和谐社区创建达标率

90%

99%

社会

组织

注册登记社会组织数量

4500个

5252个

社会

工作

社会工作人才总量

1256人

2302人

养老

事业

养老机构建设

养老床位总数占

老年人口总数比例

3.2%

4.746%

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

机构床位数

16000张

11482张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

机构床位数

8000张

12086张

居家

养老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

100%

100%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

100%

100%

五保

供养

供养标准

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0%

完成,供养和散居“五保”人员分别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40%进行保障

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

补贴制度覆盖率

100%

100%

儿童

福利

孤儿养育标准

月生活费人均1000元以上

完成,集中和分散供养最低保障标准分别达1650元、1320元

城乡

低保

保障标准

分别按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的比例予以保障

完成,溧阳、金坛590元/月,武进620元/,新北、天宁、钟楼670元/月

优抚

安置

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率

100%

100%

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

85%

85%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自然增长机制

自然增长机制

福利

彩票

福彩发行总量

30亿

50亿

募集公益金

9亿

14亿

慈善

事业

慈善资金总量

占当年GDP的0.5%

占当年GDP的0.53%

慈善资金使用率

74%

75%

殡葬

事业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90%

100%

骨灰生态化处理率

5%

50%

惠民殡葬政策覆盖率

100%

100%

行政

区划

全市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

100%

100%

市、辖市(区)际界线联检完成率

100%

100%

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说明:1、居委会直接选举率: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预期目标值过高,与基层实际差距大。2、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十二五期间,随着养老意识的转变和政府职能的转移,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因此,“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呈现下降趋势。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统领下,我市进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民生诉求等面临着深刻变革,这给民政事业的发展带来诸多的机遇与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民政发展的影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呈现出增速减缓、结构调整、动力换挡的特征。在这一背景下,财政收入在一定时期内的增速可能放缓,对基本民生和社会福利保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同时,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经济等新的增长点正在成长,也为民政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因此,民政事业需要积极作为、量力而行,在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水平的同时,正确引导公众合理预期;在提高民生保障的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与公正,精准实施,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适度普惠。

二是民生诉求持续提升对民政发展的影响。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众对民生保障标准和多样化需求,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再加上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发展同步加快、交织出现,针对老龄人口和常住人口的民政公共服务亟待加强。民政事业需要强化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支撑作用,在更广范围向社会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在更深层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更新形态推进城乡一体化,让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三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对民政发展的影响。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深刻认识互联网时代所蕴涵的巨大能量,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民政事业是未来趋势和方向。民政事业应着重突出服务模式革新、多元主体参与、资源开放整合,大力推进民政重要领域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和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在智慧养老、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等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形成比较成熟的数字化民政管理服务格局。

四是民政工作转型的要求对民政发展的影响。新时期,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民政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政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联度和融合度日趋紧密,亟需建立健全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价值取向,以法治化、社会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人文化为主要特征,以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和市场参与为运行机制的现代民政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常州民政事业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政事业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拓展了空间。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突出民生共享、普惠善治,全面深化民政领域供给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加快建成社会福利更普惠、社会服务更均等、社会救助更完善、社会治理更和谐、社会创新更生动的现代民政体系,为实现“强富美高”新常州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民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服务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惠民举措,让更多群众分享改革红利。

2、坚持协同发展。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民政事业顶层设计的系统综合性,注重实施过程的动态开放性和均衡协调性,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

3、坚持市场参与。强化政府资源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市场手段、市场机制来开展民政工作,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4、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分析、综合、判断民政事务,形成决策和制定政策,推动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改革,吸收和借鉴一切有益的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把自主创新作为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和机制创新。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常州民政要紧扣建成“强富美高”新常州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化民政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军民融合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工作,到2020年,以辖市(区)为单位全面建成现代民政,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更高。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更加健全,“救急难”水平显著提升,救助程序规范公正、方便快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进一步拓宽。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所有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医养融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养老产业规模显著增加,集聚区发展壮大,形成一批特色明显、行业竞争力强的养老服务企业。

——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更健全。老年人优待、养老服务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全面落实,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展,福利水平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科学。城乡社区多元治理模式更加成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明显。与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和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更有力。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适应、充分体现“普惠+优待”的优抚安置体系全面建立。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妥推进,岗位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军供站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的优待抚恤政策更加健全。烈士褒扬工作取得新成效。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氛围更加浓厚。

——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更规范。行政区划规模、结构更加科学。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更加健全。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惠民殡葬政策更加完善,生态殡葬奖补政策有效落实。

——现代民政关键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民政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人文化达到较高水平。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表2:常州民政“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值

社会救助

1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率

%

100

2

*医疗救助制度低收入群体覆盖率和医疗救助比例

%

100、80以上

3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年新增值)

30

养老

服务

4

*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

%

80、40以上

5

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

%

100

6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50

7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床位总数的比例

%

70

8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

%

60以上

社会

治理

9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

命名

10

*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

100、100

11

*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8

12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数占应评的社会组织总数比率

%

60

福利

慈善

13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率

%

100

14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

%

100

15

*人均购彩金额

254

优抚安置

16

*全国双拥模范城

七连冠

17

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率

%

100

18

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

%

100

社会

事务

19

乡镇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

100

20

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覆盖率

%

100

备注:加*为常州民政“十三五”发展重点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保障基本民生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多元参与、精准救助的综合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救助路径、加大救助力度,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全面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不断增强灾害应急保障能力。

1、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各部门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等的政策配套和工作衔接。拓宽社会参与救助渠道,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志愿服务。

2、提升救助的精准化水平。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探索建立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全面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最低标准达到10000元/年以上。完善“救急难”机制,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探索建立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专项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高效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全市救灾资源,建立救灾物资市场化、多元化储备系统,规范紧急调拨和配送制度。规划建设“常州市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全面提升应急救灾指挥保障能力。全面建立以民政救灾队伍为核心、专业救灾组织为骨干、社会应急救灾志愿者为基础的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经常性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综合性演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创成3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推动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全覆盖。

二、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

遵循适时适度原则,注意引导预期,优先提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福利服务需求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1、探索“津贴+服务”的社会福利体系。探索建立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福利供给方式。在巩固提高各项现金津贴项目的基础上,以购买社会服务为创新点和突破点,重点建设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社会服务体系,主要为家庭、妇女、儿童、老人提供一站式的个人和家庭问题的预防、支援和补救等社会服务。

2、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体系。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确保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困境儿童照护机构。完善针对重残困境儿童的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社区辐射服务。继续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3、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制度覆盖率100%。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即退。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康复辅具配置、托养服务等福利补贴项目。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与康复能力建设,做强德安医院精神病诊疗专科。

4、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建立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100%。依法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探索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完善慈善表彰激励制度,培植先进慈善文化。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慈善资源效用。加强福彩销售,力争到“十三五”末累计销售53亿元,筹集公益金15亿元。深化“阳光福彩”建设,规范发行费和公益金管理,持续开展福彩关爱系列活动。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1、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到2020年,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以上。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各辖市(区)均建有区域性老年助餐中心(中央厨房)。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集聚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产品提供。鼓励老年人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邻里互助,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积极推进适老住区建设,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居家环境。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发挥其生活照料、就餐送餐、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

2、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为“三无、五保”老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并且70%具备社会寄养功能。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落实好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资金、场地、人员、税费、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50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达7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达60%以上。

3、加快医养融合。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机构与城乡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挂钩制度。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广泛开展上门巡视等服务。支持非建制镇卫生院拓展、转型为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康复护理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融合服务。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需配备康复设备。2020年,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活动场所。

4、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常州市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增强集聚效应,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集养老服务、康复医疗、人才培训、老年用品研发、休闲养生等功能为一身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特色园区、街区。

5、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居家养老服务国家级标准试点项目,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养老护理员资格认定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分级分类评估制度,推进养老服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6、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全面落实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励办法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办法,积极吸纳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培训一大批初、中、高和技师级养老护理员,同时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负责人培训,2020年,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1%以上。

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全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1、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推进街(居)体制改革,落实镇(街道)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职责,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驻区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持续深化“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广“百议堂”、“三会共治”等协商民主做法,探索推行社区“微自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效能。

2、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工人才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聚焦社区服务,打造“社区+”平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形成小社区大服务的融合式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益创投、公益洽谈等形式,为社区和社会组织搭建联动平台。依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达100%,城乡和谐社区创建达标率均达100%。

3、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范围,试行一业多会。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脱钩。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信用代码登记,实行“三证合一”。探索取消社会组织的验资环节,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服务商标,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年度检查,适时推出网上年检。

4、实施社会组织量质提升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和专业的社工服务机构。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资质认定,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效能的明显提升,2020年,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达15个以上,获得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数占应评社会组织总数比率达60%。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中设立党组织并发挥重要作用。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评选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带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5、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能力。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快社会组织诚信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登记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和协同监管机制,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重大事项报告,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全市社会组织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引入专业力量加强对社会组织财务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6、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单位和社区。加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养力度,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数达到8人,每个辖市(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5个。加快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围绕扶贫济困、城市流动人口、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开发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深化拓展。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激励机制,培育和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五、深化军民融合发展

积极策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厚植双拥发展优势,夯实双拥工作基础,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服务改革强军目标和推动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提高双拥共建水平。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加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大力支持驻常部队做好体制编制调整、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完善、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倾心帮助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问题,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主动配合驻常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反恐维稳、海洋维权和抢险救援、科研试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合力加强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扎实推进军地基础设施、交通、信息、人才、人防、应急等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的有机融合,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组织引导社区拥军、民营企业拥军、社会组织拥军,进一步打造常州社会化拥军特色品牌。

2、建立新型优抚工作体系。探索构建优抚制度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的多元化保障模式,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全部、优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及住房、医疗等优待措施,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综合保障水平。继续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服务,2020年累计达2200人次,切实加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着力优化优抚和谐稳定体系,保持复退军人群体的整体稳定。扎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进一步规范优抚各项行政事务和工作流程,提高优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3、深化退役士兵及军休干部安置改革。主动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及军休干部安置改革,保障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完善“积分选岗、阳光安置”政策,不断提高岗位质量,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就业,安置率达100%,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100%。加大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方式,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均达95%。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建立军休服务中心,提升军休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加强军供站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六、强化专项社会服务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专项社会服务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完善绿色惠民、功能齐全、优质高效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1、优化区划地名管理。逐步优化与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系,基本完成辖市、区政府驻地镇和城中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创新界线管理制度机制,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出版一批地名工具图书,推动地名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地名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地名信息常态更新机制。健全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完善地名标志设置,规范地名管理使用。2020年,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覆盖率均达100%。

2、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升登记员队伍素质,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全力推进婚姻、收养登记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依法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完善第三方收养家庭评估机制,保护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

3、开展未成年人救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统筹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拓展工作阵地,建立健全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于一体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建立留守人员数据库,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形成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管理。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常态机制,加强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街头巡查、劝返和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救助率达100%。加强救助管理站等级评估工作,加强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安置工作,特别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保护工作。2020年,辖市(区)级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部达到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等级标准。

5、深化殡葬管理服务。加快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墓规划和管理,推行绿色生态殡葬、免费惠民殡葬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全面实施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骨灰存放设施建设,2020年,所有镇都建成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30%以上的镇建成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

第四章 重点项目

一、五个专项规划。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实施《常州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常州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常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形成民政“1+5”规划发展体系。加强民政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确立发展规划对重点工作安排、重点项目布局的引导作用。

二、五项行动计划。实施民政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民政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施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重点研制民政急需、社会急用的重大民生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实施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政社校合作,培养一批适应现代民政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实施民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打造由综合业务信息平台、12349等组成的立体式、线上线下融合平台,到“十三五”末,民政业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实施民政发展社会化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创投等方式,全面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工作,形成政社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发展氛围。

三、五类重点项目。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等设施,努力形成配套均衡、功能完备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夯实民政基础。(见表2:“十三五”民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

表3:“十三五”民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型

建设

性质

建设

规模(㎡

或套)

总投

资额(万元)

1

常州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11350

3535

2

常州溧阳市天颐谷、天颐峪

养生养老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78289

49700

3

江苏天目湖瑞芝颐养山庄

社会福利

新建

230000

22000

4

常州市金坛区

“三老”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12000

10000

5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

福利院

社会福利

迁建

20000

10000

6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敬老院综合性大楼

社会福利

改造

1600

650

7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

敬老院

社会福利

改造

5000

800

8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

养老服务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3000

2000

9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社会

福利中心项目

社会福利

新建

15518

10302

10

常州如意养老社区

社会福利

新建

170000

300000

11

常州市金坛茅山南湖

养生园

社会福利

新建

40000

250000

12

江苏金凤凰颐养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212000

120000

13

常州市武进三老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24000

10000

14

常州市武进牛塘

颐养院

社会福利

新建

11000

4000

15

常州市新北区老年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40000

16000

16

常州市新北区智慧养老

服务平台

社会福利

新建

1000

300

17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

福利院

社会福利

改造

5300

1600

18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溪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1200

500

19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敬老院

社会福利

新建

3500

3500

20

常州天宁健康养老产业

集聚区

社会福利

新建

2000000

800000

21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9394

3328

22

常州市钟楼区乐龄荷园

安老颐养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25000

30000

23

常州市钟楼区玖玖江南

护养中心

社会福利

新建

10609

2600

24

常州市龙城古园

社会事务

新建

3000

2000

25

常州市殡仪馆火化炉

环保改造

社会事务

改扩建

12套

900

26

常州溧阳市殡仪馆

社会事务

新建

15000

25000

27

常州溧阳市殡仪馆

火化炉

社会事务

新建

10套

500

28

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

(一期)

社会事务

新建

10000

19192

29

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

(一期)火化炉

社会事务

新建

9套

450

30

常州市金坛区

公益性骨灰堂

社会事务

新建

5000

2000

31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殡仪馆火化炉

社会事务

改扩建

6套

500

32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

龙潭陵园

社会事务

改造

3000

2000

33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

公益性骨灰堂

社会事务

新建

3000

2000

34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

公益性骨灰堂

社会事务

新建

3000

2000

35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

公益性骨灰堂

社会事务

新建

3000

2000

36

常州市金坛区未成年人

保护中心

社会事务

改造

1800

800

37

常州市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保障中心(救灾储备仓库)

社会救助

新建

5000

3000

38

常州市金坛区救灾物资

储备仓库

社会救助

新建

1000

600

39

常州钟楼区五星街道新庄

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建设

新建

6457

2030

40

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

(二期)

优抚安置

改造

5000

1000

41

常州市军休干部

服务管理中心

优抚安置

改造

11281

4200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纵深推进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范围,增强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社互动的有机统一。创新工作手段,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整合民政业务信息平台,开展民政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现代民政发展的内生活力。

二、加强政策引导,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行政,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做好民政政策法规的创制、完善、废止工作,同时做好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整合、衔接配套、细化实化,提升政策法规的整体效应。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责任制,探索建立民政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充分释放法治的力量,为常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提高投入效能,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对民政工作的投入逐步增长。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完善彩票公益金筹集机制、社会捐赠动员机制,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和效益。

四、强化能力建设,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健全以民政专职干部队伍为主导,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和专技人才队伍为支撑,志愿者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队伍格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岗位交流、教育培训活动。2020年,力争街道(镇)民政部门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占比达85%以上,累计参加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85%以上。以专业化为目标,建立社工服务实训基地和人才资质评定、激励制度,“十三五”末,民政事业单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技能人员占比达80%以上。以制度化为保障,加强民政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设施经费的保障力度。履行好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五、严格绩效考评,为推动民政新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政任务指标纳入综合考评体系,以强化监督考评推动民政规划落实。各地围绕规划,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定期检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十三五”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各项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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