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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报送2022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2-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2〕115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2-07-19 公开日期:2022-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报送2022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2〕1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执行;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17 号)中有关要求执行。《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中与最新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冲突的条款不再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当月已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三、申报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职称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国家和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一并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提交个人经历、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新的申报。

四、申报渠道及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公示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逐级进行申报。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各辖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各辖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报送。市直属单位的申报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人员,可由单位直接报送。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申报人员的《常州市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附件4、5)信息须完全一致。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将《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辖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当及时补正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如2022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五、申报评审政策

(一)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2〕19号)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1. 专业技术人员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2. 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

(五)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可以查询,或者能够提供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六、申报材料要求

1. 《常州市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由各辖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各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件用A3纸打印,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地区(单位)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3. 《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纸质件用A3纸打印(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xx,三级演员王xx)。

4.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 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 《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 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复印件)。

11. 取得现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12. 《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3.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

14. 破格晋升的依据及相关材料。

15. 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6. 获奖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17. 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篇(部)数等要求按各专业的规定(申报文博、群文、艺术专业初级职称人员须提交本专业业务论文一篇)。

18. 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项以外,其他材料须装订成册,相关证书原件须经各辖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各有关单位审核确认,相关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装订要求:

1. 两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钉装订。

2. 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目录与分册内容清晰关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3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地点: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512室,联系电话:85682363)。

(三)破格申报人员、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等需要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收费按苏价费函〔2002〕62号、苏价费〔2003〕416号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具体内容和相关资格条件可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复核通过人员的评前公示及评审结果的评后公示均在该栏目发布。


附件:1. 常州市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示例)

          3. 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4. 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

          5. 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二)

          6.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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