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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14-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行服[2014]7号 发布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14-04-16 公开日期:2014-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设立了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管理的通知
 

各窗口、处室,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

根据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设立了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由市城乡建设局、经信委、卫生局、安监局、民防局、气象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审批、统一收费”的施工图联合审查。为了加强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为市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机构,隶属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分中心”主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施绮兼任;副主任由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主任龚天雄兼任,具体负责“分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参加“中心”季度、年度窗口工作交流会和“中心”组织的季度、年度考核评比。工作人员由各相关单位派驻。

二、职责分工

市行政服务中心以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分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并将其纳入“中心”统一考核。“中心”要对“分中心”的人员出勤、日常纪律、业务办理、政务公开等进行检查,遇有违反相应管理制度的,可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警告、责令换人等处理。

“分中心”依据“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分中心”日常管理、考勤考核、投诉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反馈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要求参加“中心”的各项会议,及时落实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分中心”的运作、管理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分中心”应当坚持“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和优质服务。

(二)“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实现事项的申报材料(申请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的公开公示和办公地址、咨询电话的公示,设立有效的告知载体,方便服务对象;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中心”应当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工作人员都能够做到态度热情、礼貌待客,想服务对象所想,急服务对象所急,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办实事。

(四)“分中心”应当讲求效率,鼓励工作人员在对外承诺的时限内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努力以最快速度办结。

(五)“分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廉洁办事的规定,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自律的规定,维护“分中心”及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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