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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常州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7-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7〕11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7-05-31 公开日期:2017-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常州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标准》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常州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社、市农资协会:

为扎实推进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现将《常州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紧组织落实。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5月31日

常州市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标准

一、行业协会组织领导有力

各辖市区社、各农资连锁企业要对开展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市农资协会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行业内农资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切实履责

(一)基础设施符合要求。经营店面布置整洁,商品陈列整齐,经营场地与生活区分开;配备和规范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运输工具并提供送货服务;配备合格的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店招按市供销总社统一模板制作,店内外广告整齐有序。


(二)经营管理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经营规范,有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无重特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费用。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商品质量承诺书、价格举报电话、企业服务电话等。

(三)“技物结合”服务优良。经营人员熟悉农资商品知识,掌握商品使用技术;门店提供预约订货、拆整卖零、送货上门、旺季延时供应等服务;不定期开展“技物结合”集中培训或上门指导;售后服务完善,有用户需求登记表和农户意见反馈表。

三、售后服务规范高效

自觉执行国家“三包”规定,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自觉接受农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消费争议,做到投诉不出店门,一般性投诉三日内有答复,一周内解决问题。行业协会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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