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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春风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4-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4〕33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2024-02-22 公开日期:2024-0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春风行动”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良好开局,根据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苏建质安〔2024〕1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冰冻和寒潮大风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4〕2号)等省市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启动之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属地住建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安全防范管控各项措施,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压实责任

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和“五个必须”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紧扣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临边洞口防护、“一带一帽”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扬尘管控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同时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要求,结合复工检查重点开展施工现场“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组织一次全员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检查表参照附件2),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至公司总部,由企业安全生产分管副总(或安全总监)亲自带队赴各项目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外地施工企业由常州地区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经项目部自查,公司检查并整改完成的项目方能向监理提交复工申请。收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复工申请后,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核查(检查表参照附件3),经核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书,并及时报送至项目属地监管部门。

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进场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

三、强化监管,从严把关

各属地住建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冬春季施工和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研究部署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工程项目认真履行复工程序,严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关”。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属在建工地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复工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辖市(区)住建部门要做好节后复工“春风行动”总结评估,于2024年3月底前将“春风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吴晓枫(建管处),电话:85682050;

季建兵(城建处),电话:85682076。

附件:(附件1-3下载

1.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和“五个必须”要求

2.施工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3.监理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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