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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命名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72/2018-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人〔2018〕18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8-11-07 公开日期:2018-1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发展,我市实施了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选拔、培养和使用计划。叶雷等10名培养对象经过为期两年的系统培训和综合考核,获得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资格,特此命名。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常州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命名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的决定

各辖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发展,我市实施了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选拔、培养和使用计划。叶雷等10名培养对象经过为期两年的系统培训和综合考核,获得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资格,特此命名。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常州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市广大社会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弘扬社会工作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拼搏进取,为种好幸福树、建设明星城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名单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超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清溪村党总支副书记

叶 雷  常州工学院副教授

朱 琳  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科员

庄亚娟  常州市武进区永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

刘 敏  常州益工场社会组织支援中心项目部主任

孙勤毓  常州市武进区益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杨 芸  常州市天宁区同济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张晓君  常州市荟星社工事务所副理事长

查文瑛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聚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梁秀香  常州市福利院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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