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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1〕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4-25 公开日期:2021-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6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86号的答复

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常州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始终奉行“法治是最佳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努力采取多举措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行政层面

    一是建设“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供减证便民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常州于2018年在全省第一个提出“一网通办”建设,出台了《常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116号)。目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全面建成,已具备了“两端十八环”全流程网上办功能,集成了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改革,建立了一网受理、整体服务的工作机制,融合了30余个部门自建系统,形成了贯通上下、联通左右的一体化格局。已实现了360个事项全流程网上办、500多个事项移动办、90余个事项自助跨区域可办、53个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182个事项就近能办。政务服务时限压缩度81.8%、不见面率93.2%、最多跑一次99.8%、网上服务提供率98.4%,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数全省第二,办件数据报送全省第一。

    二是出台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3月24日,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一批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的通知》(常依法办发〔2021〕6号)。依法确定了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共计295项,涉及粮食、科技、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网络安全、个人信息、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就业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用列明清单的方式指引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为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营商环境。

    三是成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常州市早在2013年就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目前已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照有关要求归集涉及到社会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公共信用数据共76类,总量9.47亿条。市信用平台已全面实现与大数据平台、政务一张网、“证照分离”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政务通、我的常州App、政府采购交易以及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等平台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对外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企业风险监控等服务,助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二、司法检察层面

    一是发挥仲裁调解优势,拓展纠纷化解途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咨询辅导专区,为到法院登记立案的民营企业提供诉讼风险分析、诉前调解建议、诉讼结果预判等服务,及时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引导鼓励民营企业选择诉前委派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签署了《物业纠纷委托调解协议》,承担钟楼法院物业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减轻法院在物业纠纷方面的诉讼压力,调处中心2020年共受理调解案件933件,标的额17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79.2%,实现了“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让冲突化解于萌芽”的目标。

    二是完善涉企审执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出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中小企业民事诉讼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涉中小企业民事诉讼实施专门流程管理。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审限变更事由实质性审查力度,健全发改案件沟通反馈和分析通报机制,通过案件评查、案例发布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加大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债权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创新破产审判改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出台《破产企业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完善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起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出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繁简分流适用条件、快速审理方式,推动简案快审,强化破产案件审限意识,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在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至3年。出台意见规范清算、重整、和解审理程序以及实质审查要点,着重解决重整、预重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审理规则。加强“执转破”工作,推动“简案快审”在“执转破”案件中的适用力度。2020年,常州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87件、新收193件,结案82件,清理的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占未结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化解不良债权354.9亿元,盘活土地房产221.3万平方米,安置职工5592人,力促“腾笼换鸟”,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帮助有前景的困境企业注入资金“活水”,24个企业重获新生,73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三、企业自身层面

    一是加强对企业内部监管。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追捕追诉和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切实承担起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职责。借鉴公职领域反腐败经验和域外做法,扎牢制度的笼子。有关部门在劳动合同中设置背信行为约束条款供企业自愿选用,约定劳动者实施背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职务犯罪)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治理难问题。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借助各种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政策,为相关企业和群众解答疑惑,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通过说理式执法、讲解典型案例等途径以案释法,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理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自觉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密切与企业沟通联系。常州市司法局将加强对民营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的沟通和管理,建立执法监督联系QQ群或微信群,就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规范,是否满意等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一线动态,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张加林

    经办人:张方圆

    联系电话:85683397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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