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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7-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7]13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7-11-24 公开日期:2017-11-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了《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了《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4日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积极响应省、市各级消安委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维护全系统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组织基层力量,配合市消安委开展行业内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及有影响火灾的场所单位的排查摸底,登记建档;督促行业单位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力推动高层建筑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扎实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底数,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明确整改责任,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同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要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引导社会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健全重大危险源、火灾事故隐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风险分析。三是要提高社会单位先期处置能力。督促行业单位落实灭火救援主体责任,建立交通运输安全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定期开展演练,持续修订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加强应急专项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使作业人员切实掌握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推进消防安全提示“进公交”、“进机场”,着力提升宣传覆盖面,打造特色专列专车,对宣传内容进行提档升级;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及节假日向旅客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活动。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配合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利用单位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载体,广泛张贴、滚动播放代言海报,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消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

(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

以港口码头、机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对港口储罐区、营运车辆、船舶的油路、电路、气路、水路和灭火器材、安全锤等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切实落实车辆、船舶的“三查”制度,严禁带“病”带“险”运行;强化车站(停车场)、码头、拌和区、加工区、施工区、办公区、维修厂等生产和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车辆、机械装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灭火器、消防池、消防砂、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之规定;加强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旅游客运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相关规定,防止超员、超载运行,确保船舶、汽渡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防因船舶部件、设施设备老化而引起火灾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查找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周密制定消防工作方案,细化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7日)。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具体单位、部门要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营造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判,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及时上报工作推进信息,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公祭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由局专职委员黄开军任组长,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市局安委办,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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