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9-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9〕16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9-12-24 公开日期:2019-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委〔2019〕6号)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委〔2019〕6号)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省、市各级消安委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原则,采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抵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维护全系统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检查“回头看”

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按照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健全群租房、高层建筑、“多合一”、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等13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强力推动整改,确保全国“两会”召开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整治,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下发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形式,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三)强化重点环节管控

要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对使用环节的内部管控力度。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单位内部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要充分利用车站、码头的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车载视频、阅报栏等途径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在城市公交站台、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及节假日向旅客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要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夯实消防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同时,组织开展消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部门行业系统专业网站,开办消防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动态。

(五)加大隐患排查整治

1.实行清单治理。2019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以“两客一危”重点营运企业、港口码头、客货运场站、“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强化对车站(停车场)、码头、拌和区、加工区、施工区、办公区、维修厂等生产和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港口储罐区、营运车辆、船舶等重点目标的消防安全检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2.强化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交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紧盯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段,重点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管控目标,扎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两会”和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分时段集中开展督查检查,在交通枢纽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看护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培训发动。继续加强对行业部门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后期统一下发的消防安全培训标准化课件,积极组织开展培训,确保2019年12月底前重点人员年内全部免费培训一遍。

(二)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各行业企业参照《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一保证”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监管部门作出保证。12月31日前,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中排查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地、各行业监管机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检查时逐一填写《冬春火灾防控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

(四)重点约谈推进。提请局安委会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行业部门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机构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负责人。

(五)强化综合监管。对自查自改和承诺保证严重失实或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行业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具体单位、部门要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营造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组织辖区内行业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一保证”活动,针对存在突出风险的企业和部门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工作推进信息。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地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由局专职委员黄开军任组长,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各有关行业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督促检查,发挥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将冬春灾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交通建设内容,一并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加强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应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地各单位应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对火灾多发、高发单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机构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2月31日前报局安监处。1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0519-85682133,电子邮箱:czjtajc@126.com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冬春火灾防控排查登记表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电话:             )已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检 查 内 容

发现的具体问题

整改部门或责任人

1

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3

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4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7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8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9

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10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11

其他问题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期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内容抄写至横线处)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2

                                                                       冬春火灾防控排查登记表

填表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所属类别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





多合一’场所



















劳动密集型场所



















群租房



















高层建筑



















……















注:1、所属类别根据实际从“ ‘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群租房、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学校、其他”中选填一类;

2、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9-12-15;

3、改进度项如全部完成整改的,填写“全部完成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第1、3、6条已完成整改;

4、表每月报送时,累计填写,滚动更新“整改进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