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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4-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委〔2014〕10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4-02-19 公开日期:2014-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第五督导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查三提升”,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提升党员社会形象,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提升部门工作效能,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市总社机关要重点查找解决慵懒散拖、效率不高、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改进供销社机关为农服务的作风,提高供销社机关为农服务的质量,努力使供销社工作能让农村、农民得到实惠。市直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重点在科学发展、守法经营、关爱职工、社会责任、行业自律等方面查找问题,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提高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力。

    要实现三个“明显”:

    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明显提升。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供销系统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追求,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的宗旨,弘扬供销社艰苦奋斗传统,大兴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之风、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之风、为农民办实事之风。坚决杜绝不思进取、慵懒散拖、效率低下等有损供销社形象的行为,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供销社是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应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本,以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为农服务工作,以实绩实效取信于农民,使供销社的“三个力量”,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和有效实现。

    系统制度建设明显加强。要根据供销社机关、企业、合作社和社团等不同组织的不同特点,开展差别化管理,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约束力,严格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成果体现到供销社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管理上来,形成深化和巩固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农民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部署,市总社的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在今年的2月至6月中旬开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动员部署。召开市总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总社党委书记主持并作动员报告,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作重要讲话,对市总社开展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是:对市总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市总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2.学习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一是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二是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通过大讨论,让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供销社因农而生、为农而存、依农而强,进一步树立敬畏农民、依靠农民、植根农民的观点,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履行好为农服务职责;三是组织专题学习。市总社党委至少组织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直企业党(总)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全系统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征求意见。持续深化“三解三促”,到农村、到企业、到服务对象中直接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一是建立“双联系点”。市总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市直企业、辖市(区)社或“三社”,以加快推进供销社基层组织创新发展,加强作风建设为专题,深入农民、深入职工,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就地帮助解决,推进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二是在市供销社网站上开设“征求意见栏”和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成员社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梳理汇总。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相互帮、上级点、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学习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农民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进行“三查三看三问”:查思想认识,看是否树牢了群众观点,问“三个力量”的担当,我们做到了多少;查工作作风,看是否联结农民,问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我们提供了多少;查工作效能,看是否带动农民,问农民的增收,我们帮助了多少。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开展谈心谈话。市总社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的处室、企业、下级社负责同志谈心;处室、企业正职要与副职谈心;党员与党员、党员与职工群众也要谈心。谈心谈话做到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通过谈心谈话,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总社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住房、家属子女就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向辖市(区)社、市直企业和市总社机关处室负责人征求意见。市直企业领导班子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总社党委书记负责审核把关。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总社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开门见山、直奔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要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讲问题,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党委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进行回应。市总社机关党支部和市直企业党(总)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市总社挂钩联系的领导要参加市直企业党(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市总社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5.召开情况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市总社党委要召开专门会议,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在通报会前发给与会人员。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市总社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上下联动抓整改,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集中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供销社实际,对会议、文件、简报和达标活动进一步清理;对“三公”经费使用进一步规范;对“社企分开”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

    3.抓好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教育提醒,对群众意见较大、查摆问题不认真、问题无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综合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轮岗交流,开展一次机关干部履职情况分析研判,促进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4.抓好建章立制。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针对性和具体可操作性,建立完善具有供销社特色的一整套规章制度。重点是市总社领导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制度,调查研究和接访下访制度,社有资本投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为农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关干部作风考核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制度,市总社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制度等。

    5.召开总结大会。活动结束时,召开总结大会。市总社党委书记对教育实践活动作总结报告;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并提要求;与会人员对市总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情况。群众认可度不高、走过场的,要返工补课。

    四、组织领导

    要精心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市总社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在市总社党委领导下开展。市总社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陈立勇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冶,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嫦青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市委第五督导组的督查帮助指导。市直企业党(总)支部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领导带头,市总社党委及市直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发挥表率作用。

    (二)坚持开门搞好活动。结合供销社根在农村的特点,注重吸引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供销社成员社的群众参与,依靠一线群众推动活动更好开展。市总社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深入“三社”和企业班组,引导农民群众、职工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确保完成系统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业务工作的动力,用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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