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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5〕2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5-02-12 公开日期:2015-02-17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3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为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元宵节(以下称“两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两节”期间,市民游客出游集中、出游形式多样,群众集聚度高。为此,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做好节日旅游产品供应的同时,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深刻吸取“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针对旅游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护好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守土有责,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
  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辖市、区及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明确旅行社和一线从业人员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把好每道安全关。要严格落实景区主管部门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职责和景区主体责任。对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
  三、狠抓落实,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措施
  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或单位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活动有预案,群众自发活动也有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应对大客流等专项预案,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重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旅游安全提示,卫计、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及时发布旅行健康提示、气象灾害、交通拥堵等信息,引导市民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四、各司其职,加强旅游安全检查
  园林、文广新、民族宗教等部门要督促相关旅游景区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在“两节”期间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点)、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览船的安全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各辖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安全督查检查,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
  五、强化协调,提高旅游紧急救援能力
  要严格按照全市应急联动机制和响应程序,强化指挥协同,提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能力。旅游、外事、港澳台事务、公安、交通、质监、卫生、食药监、气象、体育、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政府要立即开展救援,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要充分利用公安、武警等救援力量以及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救援服务,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对遭遇突发事件的本市出境旅游者,外办部门要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部门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救助,并协助旅游者平安返回。
  六、加强联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旅游市场开展综合整治。发挥旅游、文广新、公安、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针对游客网络预订比例上升的特点,坚决查处无资质“黑网站”,严格管理在线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针对自主出游比例较高的特点,规范旅游景区(点)接待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整顿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
  七、营造氛围,做好旅游文明安全宣传
  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加大旅游文明安全宣传力度。旅游、宣传、教育、文广新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枢纽、大型商业网点、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市民游客聚集场所,营造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宣传氛围,发挥文明督导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及安全告知、急救演示等行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要推动市民游客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和安全宣传,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强化合同意识和保险意识,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出境游客。
  八、到岗到勤,严格执行节假日旅游值守制度
  认真执行节假日旅游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报告,确保信息畅通,避免迟报、漏报,杜绝谎报、瞒报。市旅游部门及各区县要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坚守岗位,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有效化解矛盾。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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