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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67286401/2022-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2-02-22 公开日期:2022-0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全面启动“新时代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个试点、3项课题研究为抓手,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和政策受益面,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为服务全市“532”发展战略、高标准打造“常有安居”品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1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 制度覆盖

全年新增缴存单位7275家,完成全年计划的121.25%,同比增长10.19%。新增缴存人数18.70万人,同比增长36.91%,其中,新增职工缴存17.67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4.44%,同比增长78.95%,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3万人。

(二) 缴存使用

全年缴存资金169.45亿元(不含结息),完成全年计划的104.60%,同比增长13.76%。到12月末,累计归集资金1275.30亿元,归集余额427.35亿元。

全年提取资金127.10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7.77%,同比增长6.82%;提取率75.01%,同比下降4.88个百分点。

全年发放政策性低息贷款2.32万户、102.37亿元,发放金额完成全年计划的113.74%,同比下降6.78%,其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9万户、91.69亿元,发放公转商补息贷款0.23万户、10.68亿元。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2.94亿元,同比增长9.88%。到12月末,累计发放贷款911.00亿元,贷款余额442.34亿元。

(三) 资金运营

全年实现增值收益5.5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34%,同比增长11.06%。到12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103.51%,个贷逾期率低于0.01%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聚焦高起点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六专题一实践”,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带头表率领学,组织集体(扩大)学习27次,赴中共常武第一支部举办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党组书记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班子成员赴联系点开展党课辅导;邀请专家授课5场次,主动接受市委指导检查组检查;开展“写给1921的信”主题征文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成效。二是用好红色资源。结合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一方面组织基层党支部、妇联、工会就近到溧阳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戚电厂、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特色学习活动27场次,接受党史再教育;另一方面首次把公积金大课堂搬进市级机关党性教育实践中心,充分利用外部学习资源,同时与常州军休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开展联学共建7场次,丰富学习方式。三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聚焦群众住房“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实施第一批中心层面办实事项目4个;推进“党建+业务”全流程优化项目13个,进一步精简业务流程和受理材料;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公积金 社区行 我先行”志愿服务实践活动30余场次,现场开展政策宣讲和服务。

2. 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根据全市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心党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回头看”,共反馈15个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挂帅”担任组长,对落实巡察整改负总责,是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是分管范围内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是具体整改任务的主要责任人。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三清单”。中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为33个具体表现,确定56条具体整改任务,并将整改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列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具体详实的巡察整改清单。三是加强巡察整改的督促落实,确保按期取得实效。巡察整改落实分为四个阶段,确定12月底前为集中整改阶段,各部门按照巡察整改清单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每两周上报一次巡察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截至12月底,5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启动,其中40项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整改完成率71%

3. 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职责;完善舆情处置预案,建立舆情监测员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网站、微信平台自查,强化内容维护。二是打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举办“支部轮流办,党员人人讲”公积金大课堂,首次开展支部交流现场会,促进各党支部取长补短提升工作质量;编印了首套5本《基层党务工作指南》,上线运行“小金锤”党建信息化平台,夯实支部党建工作基础。三是确立作风建设要求标准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部门责任和年度目标;实施“传承优良作风、争当时代先锋”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创新开展年度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点评会,经验做法被市纪委监委网站宣传推广。四是实施纪检监督标准化。党组班子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内容,带头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对分中心开展专项财务检查,落实整改意见9条;结合岗位职责调整,组织全员排查廉政风险点;实施针对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的年度重点纪检监督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日常教育提醒,组织集体廉洁教育4场次,开展廉政谈话50余人次,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开展了机关纪委工作专题调研,上报了调研报告。面向纪检干部开展了“学恩来精神、守初心使命”主题征文,不断浓厚崇廉向善的廉洁文化氛围。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业务发展

1. 扩大制度覆盖,发挥政策普惠共享优势。一是开展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中心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住建部和试点指导专家,在5月份顺利获得住建部批复同意,成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在121日正式实施试点政策。在政策实施首日,以直播方式开展“开放日”活动,同时,以线上知识竞赛、微信朋友圈、电子屏,以及现场推介会等方式,线上线下融合推广政策。全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3万人,其中12月当月新增1105人,试点政策不仅实现了良好开局,还达到了与原有个人缴存政策稳妥衔接的目的。常州试点方案还被中央二套经济频道专门报道。二是完善扩面目标考核机制。按照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签订的《2021年增人扩面目标任务书》要求,定期开展扩面督查,实行目标动态化管理,督促扩面责任部门和外协单位落实扩面任务。各分中心和新北、城中办事处主动对接辖市(区)政府,加强扩面合作联动,武进区连续12年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列入对镇(开发区)考核;溧阳市和金坛区在本地区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推进扩面工作成为常态化机制;新北办事处创新与辖区政府的沟通协调方式,建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不建不缴、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风险进行提示。规范住房公积金工作站建设,17家住房公积金工作站全年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2万笔,成为推动制度扩面的重要阵地。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领导带头学法、员工全员学法、执法人员重点学法,大力营造学法普法氛围;制作法制宣传PPT,拍摄执法案例视频,形成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资料;主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推送公开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信息,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接受“阳光监督”;与法院联合发文,推动住房公积金列入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清偿序列,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受理住房公积金投诉举报385起,其中立案55起,帮助389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000余万元。

2. 强化资金管理,夯实政策作用发挥基础。一是加强资金归集,确保资金应缴尽缴。大力推广单位托收业务,实行“不见面”托收汇缴,到12月末,全市托收签约单位达到4.51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89%,全年托收金额153.19亿元,占汇补缴金额的90%。对于当月未托收成功的单位,按区域由相应的分中心、办事处由专人负责查找原因,并做好单位汇缴提醒服务,提高资金归集率。全年月归集率保持在99%以上,基本做到应缴尽缴。二是完成基数调整,确保资金稳步增长。及早制定基数调整方案,主动对接省内同行和市人社部门确定缴存基数的上下限,通过网上服务厅、“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向单位经办人和个人缴存者发送提示短信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当年全市共有3.69万家单位、85.51万职工参加基数调整,参调率分别为93%98%;基数调整后,月应缴存额达到11.56亿元,增长4%,人均月应缴额增加至1320元,增长4%。三是多措并举分流资金压力,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加强贷后管理,全年回收贷款62.94亿元,同比增长10%;调整筹资策略,收紧融资额度,全年净回收融资资金11亿元,融资余额下降39%;通过融资资金换手方式,使新换手的资金成本达到3.30%,比上一年度同期降低0.3个百分点,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12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103.51%,较去年同期下降5.51个百分点,贷款轮候周期从抵押办妥后3个月缩短为1个月,资金流动性得到有效缓解。

3. 优化使用政策,提升政策支持的精准性。一是实施住房公积金人才支持政策。配合全市“青春留常”计划,出台博士最高10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最高80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并纳入全市青年人才“双资助”政策,支持人才来常留常。12月末,全市共受理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的贷款申请9笔,发放贷款623万元。二是调整实施贷款额度计算规则。采取“月均余额*配贷系数”的计算规则,其中月均余额为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在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每月末账户余额之和除以60所得结果,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配贷系数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及信贷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目前定为在我市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为40,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为10。新规则既解决了贷款申请职工断缴后重新计算缴存时间的问题,又能有效解决突击缴存、突击补缴等问题,使得贷款额度计算更科学,也使得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更趋于对等。三是优化提取使用政策。根据国家审计署对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的审计要求,将“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调整为按“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执行,同时,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集中住房公积金资金优先保障尚未获得贷款的刚需购房群体,聚焦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的主责主业。

(三)聚焦高标准管理,全面夯实内部管理基础

1. 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一是实施“强基工程”夯实管理基础。以参加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体检评估”课题研究为抓手,构建了61项评价指标和3项一票否决指标;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形成4大类112项的业务清单1.0版本,初步摸清了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家底,打牢内控管理基础。二是完成经费内控建设。成立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建设方案,推动内控建设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规范试点工作。年内建成经费内控系统,强化留痕管理,实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全流程监控。修订完善采购、合同、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制定内控制度、内控流程、用户手册、授权清单,保障内控系统稳定运行。三是完善财务内部监督岗位职能。对出纳、主办等重要岗位设立AB角,并加强部门内外重要岗位的轮岗交流,强化核算各环节交叉监督功能。

2. 深度开展信息化管理建设。一是统筹谋划数字化转型升级。创新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深度参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开展数字化转型课题研究,针对中心内部管理进行全方位优化设计,编制完成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的现状分析报告、顶层规划报告、实施规划报告,明确转型升级路径。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的基础建设。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修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外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同时,对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1375项操作权限进行摸排梳理,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重新整合赋权,进一步强化内部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开展网络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员工开展《数据安全法》专题培训,提升员工网络安全意识;积极参加省级、市级“网安2021”行动和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等,并在全市网安行动中获得满分,提升员工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建党100周年中心网络安全保障,建立24小时应急保障和支撑体系,推进网络安全整改,完成网络安全加固二期建设,提升网络安全管理能力。

3. 持续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在外部监督方面,主动对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每周报告中心领导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按规定及时将包含住房公积金6类管理服务事项、26种指标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好差评”功能的上线部署,实现办事职工业务办结的实时服务评价;邀请外部第三方测评单位,全年开展四次行风测评,并根据测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在内部监督方面,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作用,修订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监督、审计的项目和范围,开展全面自查,全年完成日常稽核项目24个,专项审计项目4个,出具审计报告25份,审计建议53条,整改意见32条,督促被审计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并按季度通报内审情况。推动中心列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点。配合市审计局完成对原党组书记、主任陈慧的经济责任审计,并融合信息系统审计,落实整改要求。实行归集使用计划、财务收支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公开通报机制,接受各部门监督。用好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和监测整改系统,完成32个检查项存疑数据的排查分类,建立18项便捷归类规则,12月底中心电子稽查得分继续位列全省地级市第2名。

(四)聚焦高效率服务,全面深化服务品牌建设

1. 深化“不见面”服务,强化线上服务。一是落实“跨省通办”。积极融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在住建部要求的住房公积金8项跨省通办业务中,已有7项实现全程网办、1项(异地购房提取)实现长三角地区全程网办。二是提高线上业务替代率。一方面加大“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到12月末,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75万,其中账户绑定人数68万,同比分别上涨25%26%,另一方面深化线上服务效能,42种单位业务、47种个人业务实现线上办理,1-12月份,线上办理单位业务67万笔次、个人提取还贷业务16.5万笔次,线上业务替代率85%71%,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5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三是全力做好非临柜业务。积极推进1232912345热线“双号并行”,在支付宝平台部署上线房公积金智能客服,实现“7*24”全天候智能业务咨询。年内12329服务热线接听人工咨询电话20.9万人次,自助语音接听量为7万人次,人工咨询接通率为89%,超过住建部要求4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留言等线上咨询平台答复职工咨询5万笔,是去年同期的16倍;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职工发送电子对账单、政策宣传、贷款逾期提醒、满意度调查等服务短信219万条,同比增长14%

2. 开展“人性化”服务,深化线下服务。一是加强人员的岗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年开展各类培训学习29场次、1032人次,其中住房公积金业务类培训16场次,重点加强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度和精准把握,同时,各服务窗口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窗口员工的服务水平。二是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升服务满意度。深化“陈彩霞劳模(工匠)工作室”为民解难的创建成效,深入开展午间延时服务、预约上门服务;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推介等线下志愿服务,将政策和服务送到基层一线,直面服务群众。三是设立“零号窗口”。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零号窗口”,建立“前台吹哨、后台集合、问题清零”的快速响应机制,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特殊疑难问题。“零号窗口”自108日设立以来,已帮助群众解决特殊疑难问题20多个。

3. 提升“便捷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依托“全链通”平台,推进企业在工商登记开户时同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实现房公积金办理“一网”服务,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能。主动与市人社局等部门联系,有序推进“退休一件事”“就业一件事”等平台建设,助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回顾2021年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在创新驱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上,内部部门间以及与外部单位的协调配合还需要加强,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上,还需要更加密切关注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努力为推动共同富裕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三是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线上“不见面”服务效能,打造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办”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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