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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3x/2018-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8-02-01 公开日期:2018-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
常州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关心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8.8亿元,较上年增长8.0%,增收38.52亿元,增幅列全省第三位。其中税收完成431.36亿元,增长12.6%,增收48.17亿元,税收比重为83.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07亿元。

全市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86亿元,增长8.6%,增支43.75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0.3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减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36.9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缴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等,总收入合计384.61亿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下级、调出资金等支出合计371.01亿元,年终结转13.6亿元。

2017年全市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50.27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51.94亿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亿元,加上年结转,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1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及调出资金2.17亿元,年终结转0.54亿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费收入133.86亿元,加上年结转、下级上缴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5.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2.01亿元,年终结转73.13亿元。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75.96亿元,下级上缴收入13.8亿元。基金支出89.7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0.66亿元,省、市、区财政安排缴费及待遇补贴3.8亿元。基金支出4.24亿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0.79亿元,基金支出17.82亿元,缺口7.03亿元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弥补。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35.97亿元,基金支出32.2亿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98亿元,省、市、区财政安排缴费补贴3.31亿元。基金支出7.08亿元。

6.工伤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3.08亿元,基金支出2.18亿元。

7.失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3.39亿元,基金支出5.67亿元,当年赤字通过基金历年结余弥补。

8.生育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2.03亿元,市级财政安排赤字补助8400万元。基金支出3.08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

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和管理主要体现了以下重点:

一是保增长、促平衡,努力实现财政运行稳定。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紧扣经济形势加强收入目标管理,与国地税人行等征管部门共同努力,在大力减税降费形势下保持了财政运行的稳健态势。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全面消化营改增历史基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8.8亿元,同比增长8.0%,税收占比83.1%,税收占比在全省排名第二,收入增幅在全省排名第三。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做到有保有压,加强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保障,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预计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86亿元,同比增长8.6%。

二是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增长动能转化。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一是全面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年落实各类税费优惠430.04亿元。取消、停征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7项,取消和调整政府性基金3项,全市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5亿元。近年来取消、停征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项目229项,累计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7.25亿元。二是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围绕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全年拨付资金4.64亿元,推进“三位一体”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对外招商引资、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和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拨付资金3.44亿元,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新一轮人才战略,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三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出台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初步形成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龙城英才、创业投资等四只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5.59亿元,撬动资本20.3亿元,资本放大4.6倍。整合人才贷、小微创业贷、科技风险补偿等10支基金,设立规模为6.4亿元的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全年为1717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665笔,贷款金额206.27亿元,每年为企业节约成本近4亿元,较好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抓重点、惠民生,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力聚焦富民增收,千方百计增加民生投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民生支出439.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一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全市农林水支出51.92亿元,其中市级9.57亿元。全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打造全市统一的“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基金,优化完善农业担保和保证保险政策,构建财政金融协调支农格局。全市共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64亿元,补贴面积142.24万亩,受益农户41.12万户。二是保障民生实事投入。坚持教育优先保障,全市教育支出91.14亿元,其中市级18.65亿元。支持市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各生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民办学校和市属高校投入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106.4亿元,其中市级24.65亿元。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联体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十三连增,继续提高居民医保、居民养老金、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水平实现新跨越。三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市级安排资金21.25亿元,加大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文体惠民、交通便民和生态绿城建设等投入力度,全力支持“263”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社会治理创新支持力度,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四是强管理、促改革,全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以本轮省对市财政体制调整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做好税收级次划分和财力分成,调整收入分成比例,坚持财力下倾原则,提升市、区统筹发展能力。调整轨道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筹集方式和中心城区土地收入分配机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出台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市区获得债券额度95.7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2.75亿元,新增债券73亿元。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17年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6亿元(其中市级355.76亿元),截至2017年末,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3.03亿元(其中市级355.36亿元)。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制定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切实化解存量债务。四是财政管理综合效能进一步提高。稳妥做好市区财政结算,确保各级政府平稳运转。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做好财政资金调度和间隙资金管理。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目前全市32个省级入库项目落地13个,总投资额240.15亿元。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体系,建立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有序推进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突出绩效导向,将支出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开展首期常州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积极开展“三资三化”、公务接待等专项检查,深入推进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做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大,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专项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基层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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