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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常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20〕14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12-24 公开日期:2021-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常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常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健康常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常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12号),加快推进健康常州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实施《“健康常州2030”规划纲要》,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全面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32%和35%。
  2. 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广泛宣传倡导实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和拒食野味,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控制过量饮酒,减少酗酒。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
  3. 控烟行动。开展控烟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促进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
  4.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 全民健身行动。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群众养成健身运动习惯。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3平方米和3.2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9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3%和46%。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6.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加强各级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专科联盟建设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病、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主城区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全面建立县域医共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加入。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7.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行动。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大楼建设,加强高端装备配置和关键技术储备。加快落实中央、省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力争3年内疾控人员数达到相应配置标准。加快推进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持续提升。
  8.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建设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加强市、县二级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9. 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市癌症中心建设,打造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平台,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0.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建设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7.5/10万以下和7.0/10万以下。
  11. 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设市糖尿病防治中心,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和70%以上。
  12.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新增1-2种疫苗纳入地方免疫规划。加强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地方病防治,巩固全市消除血吸虫病、疟疾和碘缺乏病成果。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3.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务实应用,全面加强出生缺陷预防,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0万左右和6/10万左右。
  14. 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全市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
  15.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设健康企业。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6.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8%和80%;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7. 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行动。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监督管理和支撑保障体系。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大力发展家庭托育和幼儿园向下延伸托班的照护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到2022年和2030年,形成布局合理、收费规范、服务标准、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18. 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康复站(点)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就近的专业化康复服务。探索“德康驿站”等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加工伤保险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残疾职工,其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9. 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推进全国和省、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2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99%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9%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20. 全民医疗保障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到2022年和2030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1. 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突出“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2. 药品安全保障行动。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新药研发。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3. 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到2022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9%以上;到2030年,供水保证率达到97%,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
  24.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推动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标准体系,修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8%以上。
  25. 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4平方米和15平方米;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6. 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实施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打造健身休闲产业集群。推进体育消费载体建设,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体育产业基地。持续推动体育消费,鼓励各地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立足休闲旅游景区、养生(养老)基地、美丽乡村,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模式,加快市场挖掘,将健康养生资源与产业基础相互融合,形成多元化、特色鲜明的康养旅游产品体系。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推动孟河医派旅游康养基地建设。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7.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建设完善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市县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和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深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以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和长三角智慧健康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化应用。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全面落实32项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新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分别达到60%和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由健康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常州行动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常州行动与推进健康常州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健康常州行动任务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常州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金融、保险等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大卫生健康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常州行动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常州行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推进健康常州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四)完善考核监测。围绕健康常州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由健康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组织对各辖市、区开展考核,并作为各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按照国家、省要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健康常州行动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推进健康常州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健康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
     2. 推进健康常州行动考核办法
     3. 推进健康常州行动市级部门任务分解表
     4. 推进健康常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试行)
     5. 推进健康常州行动监测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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