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0〕1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12-25 公开日期:2021-0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重塑常州旅游发展新格局,整体提升常州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推动常州旅游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推动文旅融合、城乡融合、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挥扩大文旅投资、促进文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重要作用,助力实现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目标,把常州打造成为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资源优化、产业融合、文旅共进、城旅一体、共建共享”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2020年底,溧阳市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金坛区、武进区(含经开区)、新北区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宁区、钟楼区列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21年,天宁区、钟楼区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常州市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1. 明确创建主体。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为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2. 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市、辖市区两级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3.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实施《常州市全域旅游规划》,各辖市区编制完成区域全域旅游规划,并与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规划实现“多规融合”;市、辖市区两级制定和完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二)丰富优质供给,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核心
  4. 实施重大项目。以《常州市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常州老城厢复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20—2022年》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为载体,统筹推进全市文旅项目建设。
  5. 做强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支持本地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和特色化发展,培育一批旅游企业集团和旅游企业品牌,将天目湖股份、恐龙园文旅集团、景尚集团、晋陵集团、九洲文农旅等企业打造成行业领军企业。
  6. 增加优质供给。统筹抓好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市场培育开发,推动太湖湾旅游度假区、茅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曹山、焦溪古镇、西太湖、小黄山等旅游景区建设,加快主题公园提档升级等,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旅游产品供给。
  7. 做优乡村旅游。树立乡村旅游全域化发展理念,结合美丽乡村、特色田园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把乡愁、田园、康养、文创等元素融入到乡村建设中,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从传统观光型向乡村体验度假型转变,引导乡村整村旅游化发展,完善和提升生态环境美、文化特色优、功能设施全、服务质量好、运营机制新的乡村旅游。
  8. 提升住宿品质。丰富全市住宿产品类型与层次,加快培育新型住宿业态和特色住宿产品,出台新型住宿业态(民宿、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管理办法,开展日常联动管理工作,提升住宿产品吸引力。
  9. 完善城市游憩。结合老城厢复兴发展,打造一批慢行景观廊道,新建和提升一批特色旅游购物、美食休闲街区和特色休闲场所,在主城区新增一批绿地与城市公园。在近郊打造一批生态公园,增加旅游休闲空间,构建宜居宜游的城市游憩系统。
  (三)深化融合发展,把旅游业发展推向更广空间
  10. 深化产业融合。积极实施“旅游+”“+旅游”战略,推动农业、林业、工业、水利、交通、生态、自然资源等领域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农业+旅游”“智造+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会展+旅游”等新业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物遗迹、非遗项目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产品的旅游价值,为游客提供互动性、体验性强的文化场景。推进研学游、工业游、水上游、夜游、房车露营、自驾车旅居、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建设。依托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建设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支持有条件区域发展低空飞行旅游项目。
  11. 实施城旅融合。加快实施《常州老城厢复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打造融江南文化、运河文化、名士文化、工商文化、红色文化等于一体的集中体验区和核心产品。打造一批“转角遇见”的网红产品、打卡胜地,讲好富有感染力的“常州故事”,实现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特色塑造与品质提升、业态转型与文化繁荣有机统一。
  12. 发展夜间经济。按照《关于加快常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力争把常州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夜间经济与旅游经济、网红经济等结合,培育一批主客共享、文商旅深度融合的夜间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提升常州夜间经济集聚度、繁荣度、活跃度。结合老城厢复兴发展和暑期夜公园等,加速形成“夜地标”“夜商圈”“夜生活圈”等夜间消费集聚区,做靓“龙城夜未央”夜生活品牌。
  (四)优化公共服务,打造优良旅游环境
  13. 完善基础设施。把旅游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市场运营等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体系完备、规范标准、优质高效、便利惠民、安全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
  14. 提升交通功能。推广溧阳1号公路建设经验,转变城乡道路规划建设观念,坚持交通运输和旅游景观交通建设相结合,推进风景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交通建设,形成完善的旅游交通体系。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乡村公共交通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观光巴士布局,开通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直通车,方便市民游客城乡游览。
  15. 构建集散网络。依托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及其他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形成多点布局、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常州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体系。
  16. 深化厕所革命。推进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旅游集散中心、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街等厕所建设达国家A级以上标准,实施老城厢旅游厕所革命行动。
  17. 创新监管机制。推进出台《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旅游、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赋予国家5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市场监管等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等职能。制定出台《旅游景区(点)治安管理工作意见》等管理意见。强化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将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纳入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联合监管机制,推进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宣传推广,不断塑造城市形象
  18. 强化宣传推介。聚焦城市形象宣传口号,持续实施旅游目的地形象营销,加强与线上平台企业合作,策划营造传播热点,打造具有独特性、地域性、代表性的城市形象标识,实现多元化、多维度、一体化展示,使常州成为国内外游客“非来不可”的旅游胜地。
  19. 营造旅游氛围。举办各类文旅、会展、体育等活动,营造城市整体旅游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增强东道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使其成为城市旅游形象的积极宣传者,不断提高城市包容度、开放度和好客度。完善旅游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建立节假日和重大节事活动旅游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良好氛围。
  20. 优化文明环境。宣传普及文明旅游、绿色出游,落实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动指南,遏制各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发挥协会组织在行业规范和行为自律中的积极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渠道,共同打造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
  (六)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文旅行业治理水平
  21. 发挥数据优势。加快建设旅游大数据平台,发挥旅游大数据平台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作用。依托大数据平台构建文旅产业统计分析体系,把产业融合、文旅新业态等纳入统计范围,发挥精准营销、投资决策、服务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
  22. 发展智慧旅游。建设集宣传推广、智慧体验、咨询服务、产品订购、产业监测、指挥调度等为一体的常州市全域旅游智慧服务平台,打造文旅融合、主客共享的常州市全域旅游线上服务总入口。推进WiFi信号在3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客流集中区域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财政支持。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需要,加大各级财政保障力度,逐步提高市、辖市(区)两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旅游发展创新性工作和市场化改革扶持力度。
  2. 强化用地保障。编制和调整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充分考虑和兼顾旅游业发展需求,每年给予旅游建设用地一定比例,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实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目标的重大旅游项目,确保满足其建设用地需求。
  3. 强化人才建设。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引进一批符合常州旅游业态发展方向的项目运营团队和管理人员。支持常州本地院校与全国重点高校合作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经营和服务等旅游人才队伍培训。推进旅游企业与高校、职业学校进行旅游人才订单式培养,满足旅游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4. 强化考核评价。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按照“目标项目化、任务阶段化、工作责任化”要求,定时限、定措施、定标准,以考核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排行榜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创建先进地区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对工作消极、进展缓慢的实施问责约谈,形成比学赶超竞争局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